
股票简称:春风动力 股票代码:60312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CFMOTO POWER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116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5 年 10 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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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
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
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
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
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担保。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
而存在兑付风险。
四、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
注意以下风险:
(一)贸易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北美、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
比例较高。近年来,随着各国经济发展增速的不同变化,国际市场进出口贸易争
端频现,各国政府也针对进出口贸易的不同类别实施相关贸易保护政策,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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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因此各国贸易政策的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汇率变化风险
公司近年来积极开拓国外市场,主营业务出口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高。
公司外销主要以美元报价和结算,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变化
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人民币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及经营业绩
产生一定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的手段趋于多元化,不仅包括产品质量、产品
价格、产品设计和售后服务上的竞争比拼,也包括品牌推广、贸易政策利用等方
面的竞争比拼。随着公司对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以及更多国际知名企业进
军和加大在中国的营销,公司将在国际、国内市场上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同时
公司拟大力发展的电动两轮车业务,也处在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公司如
果不能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变化,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售后服务质量,有效加大市
场开拓力度,可能难以维持和提高目前的市场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的竞争地位、
市场份额和利润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四)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210,572.59 万元、174,107.78 万元、
营模式,存货存在大幅减值的风险较小。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和存货规模的扩大,
若市场供需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或存货管理不善,公司可能
面临存货跌价或无法及时变现的风险,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5,812.55 万元、109,568.33 万元、
历史交易记录及信用状况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并结合会计准则要求,针
对可能存在的回收风险,包括客户资信恶化、推迟支付、无力支付等情形,进行
合理分析和评估。随着公司规模快速增长,若未来出现客户破产等导致其资信情
况突然恶化、无法按期支付款项的情况,可能导致坏账损失增加,对公司资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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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性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 300 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
配套新建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其中“年产 300 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
涉及新建产能,主要产品系电动两轮车及燃油摩托车,虽然对于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严谨科学的可行性论证,但目前电动两轮车
及燃油摩托车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部分同行业公司也在进一步扩张产能,若公
司在客户开发、技术发展、经营管理等方面不能与扩张后的业务规模相匹配或公
司所处行业受到产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存在
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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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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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最近三年公开发行的债务是否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 134
十五、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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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及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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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一般术语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
本次发行 指
币 217,876.32 万元(含本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
指
明书 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预案、发行预案 指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
指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春风动力
控股股东、春风控股 指 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赖国贵
重庆春风投资、春风投
指 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资
重庆春风实业 指 重庆春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润资实业 指 杭州润资实业有限公司
润资企管 指 杭州润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蓝石 指 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蓝石新动力(常熟) 指 蓝石新动力(常熟)有限公司
杭州蓝石 指 杭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力腾动力 指 重庆力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CFMOTO Finance Corporation,系发行人曾在美国设立的全资子
CFF 指
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注销
CFT 指 CFMOTO (THAILAND) CO.,LTD.,发行人子公司
指 CFMOTO POWERSPORTS, INC.,发行人子公司
CMP 指 CFMOTO MEXICO POWER,S.DE R.L.DE C.V.,发行人子公司
H 指 CFMOTO Powersports Holding, Co. Inc.,发行人子公司
CFME 指 CFMOTO MOTOENERGIA,S.A.DE C.V,发行人子公司
CFMOTOMEXICOSTRUCTURALTECHNOLOGIES,S.A.DEC.V.,发行人子
CFMS 指
公司
香港和信 指 和信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台湾春风 指 大陆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发行人分公司
凯特摩、春风凯特摩 指 浙江春风凯特摩机车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春风摩范 指 杭州春风摩范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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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睿科技 指 春风弘睿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浙江和信摩范销售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浙江春风动力销售有限公
春风动力销售 指
司,发行人子公司
众悦行商贸 指 北京众悦行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春风摩范的子公司
誉鑫商贸 指 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株春雅 指 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瑞典 SS 指 ATV SWEDEN AB,发行人客户
澳大利亚 MJ 指 MOJO MOTORCYCLES PTY. LTD.,发行人客户
法国 GD 指 GD France SAS,发行人客户
俄罗斯 AWM 指 AWM-TRADE CO., LTD,发行人客户
土耳其 MO 指 UGUR MOTORLU ARACLAR ANONIM SIRKETI,发行人客户
罗马尼亚 MCA 指 AUTHENTIC SPIRIT S.R.L,发行人客户
加拿大 CMI 指 CANADA MOTOR IMPORT INC,发行人客户
奥地利 KI 指 KSR GROUP GMBH,发行人客户
PIERER Mobility AG,发行人参股公司,旗下共有三大摩托车品
PMAG 指
牌 KTM、HUSQVARNA 和 GASGAS
KTM AG 指 PMAG 主要子公司,系摩托车品牌 KTM 的主要运营主体
富国金融 指 WELLS FARGO COMMERCIAL DISTRIBUTION FINANCE,LLC
北点金融 指 NORTHPOINT COMMERCIAL FINANCE LLC
合忻贸易 指 浙江合忻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浙江杰西嘉传动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
杰西嘉 指
发行人子公司
极核电动车制造 指 浙江极核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极核智能装备 指 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黑桥设计 指 上海黑桥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春风特种装备 指 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嘉兴摩范 指 嘉兴市摩范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精睿科技 指 春风精睿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极核、极核电动、
指 公司创立的电动两轮车品牌
ZEEHO
北极星、POLARIS 指 美国北极星工业公司
本田、HONDA 指 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雅马哈、雅马哈摩托、
指 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YAMAHA
川崎、KAWASAKI 指 日本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
铃木、SUKUZI 指 日本铃木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
Accell Group 指 荷兰 Accell Group 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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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a Electric 指 印度 Ola Electric Mobility Ltd
庞 巴 迪 、
指 加拿大 BOMBARDIER INC.
BOMBARDIER
涛涛车业 指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钱江摩托 指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隆鑫通用 指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号公司 指 九号有限公司
爱玛科技 指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雅迪控股 指 雅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小牛电动 指 小牛电动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
股东大会、股东会 指
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保荐机构、本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华泰联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合证券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立信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所、国浩、国浩律师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
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构、中证鹏元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6 月
最近一年 指 2024 年
报告期期末 指 2025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 6 月末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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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术语
ATV 指 全地形车的一类,All-terrain Vehicle 的简称
UTV 指 全地形车的一类,Utility terrain Vehicle 的简称
SSV 指 全地形车的一类,Side by Side Vehicle 的简称
以蓄电池作为动力来源,通过电动机驱动行驶,具备两个车轮的
电动两轮车 指 道路车辆,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
等
四轮车 指 全地形车
两轮车 指 燃油两轮车和电动两轮车
发动机活塞从上止点移动到下止点所通过的空间容积,是衡量发
排量 指
动机大小的重要指标
cc 或 CC 指 发动机气缸排量单位,1cc=1 毫升
扭矩 指 发动机加速能力的具体指标,单位 N·m
升功率表示单位气缸工作容积的利用率,升功率越大表示单位气
升功率 指 缸工作容积所发出的功率越大。升功率的高低反映出发动机设计
与制造的质量
美国环保署认证,发动机设备、车辆水处理设备、农药等多项产
EPA 指
品需通过检验和认证,主要目的是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
欧洲市场机动车认证标志。欧洲是以欧洲型式认证批准制度来管
e-mark 指 理机动车辆,确认新设计产品的样品符合专门的性能标准,产品
的技术条件登记在案,作为型式批准的唯一技术条件
CE 认证 指 欧洲市场产品强制安全认证标志
CVT 指 无级变速器
注:本募集说明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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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CFMOTO POWER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116 号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春风动力
股票代码:603129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赖民杰
注册资本:15,257.766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
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
及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娱
乐船和运动船销售;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动自行
车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
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
饰研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
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
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润滑油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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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首要政策导向,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
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新技术,推动制造业产业
模式转变。其中,旅游装备设备以及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
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等旅游相关产业,及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
活动均被国家列为鼓励类产业。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
措施》(发改就业〔2024〕840 号)提出打造“商旅文体融合”消费空间,鼓励
国货“潮品”消费,构建新消费品牌,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重点品牌带头建
设国际品牌,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该政策将有利于构建和培育新消费场景。
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
联消费[2022]68 号)将“轻量化、网联化、智能化的电动自行车”列为“升级创
新产品制造工程”,成为构建高质量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电动两轮新国标和以旧换新政策红利叠加,行业需求扩容空间广阔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 14 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要求,2024
年 8 月,商务部等五部门办公厅(室)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通过财政支持大力推动老旧车
辆退出市场,提升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安全水平,释放电动自行车行业巨大的更新
换代需求。
(GB17761—2024)正式发布,该标准于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新
规范》
标准明确规定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新
标准要求。此次政策调整显著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将有力推动电动两轮车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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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电动两轮车作为新一代城市短途出行工具,正在快速改变中国城市交通的运
行结构。凭借绿色环保、成本低廉、出行灵活等优势,电动两轮车早已突破基础
代步工具的边界,成为连接居民生活、商业配送和城市末端物流的重要交通节点。
根据电动车观察网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底,我国电动两轮车社会保有量约
别是在二线及以下城市和郊区,电动两轮车更成为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设施。
同时,伴随新消费场景不断拓展,电动两轮车正在嵌入即时配送、同城电商、
社区零售等新兴业态生态之中。此外,电动两轮车也成为城市绿色交通体系中的
关键一环,有效缓解城市拥堵、降低交通碳排放,为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提供
了现实路径支撑。在政策引导和市场自发需求的双重推动下,电动两轮车已不再
是“低端交通工具”的代名词,而是快速向城市出行基础设施角色转型。
从整体产业结构看,中国摩托车产业正沿着电动化、智能化、品牌化等方向
转型升级,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2024 年
到 1,061.41 万辆和 1,061.46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1.83%和 11.54%;其中燃油摩
托车产销 901.28 万辆和 904.01 万辆,同比增长 14.14%和 14.67%。同时,我国
燃油摩托车行业正经历从“工具属性”向“娱乐属性”的深度转型,市场活力显
著增强。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以 250cc 以上为代表的中大排量燃油摩托车
成为核心增长引擎,2025 年 1-6 月产销分别为 51.05 万辆和 50.20 万辆,同比增
长 44.72%和 41.21%,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展现出强劲的市场增长潜力。
随着消费升级浪潮的推进,摩托车技术迭代的步伐不断加快,国内自主品牌
依托自主研发能力,在发动机热效率、轻量化材料应用、智能电控系统等领域实
现突破,逐步打破国际品牌在高端市场的垄断地位。与此同时,行业集中度持续
提升,头部企业通过差异化产品矩阵、赛事文化营销及用户生态建设,抢占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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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市场,形成“技术+品牌”双轮驱动的竞争壁垒。随着“娱乐化出行”理
念深入人心,摩托车已不仅是交通工具,更成为生活方式符号,为行业长期高质
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公司通过全地形车全球化深耕、摩托车中大排量差异化竞争、电动车智能化
破局,构建了多元化的产品矩阵与市场布局。其中,在全地形车领域,公司是国
内全地形车(ATV/UTV/SSV)出口龙头,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产销快讯》统
计数据,常年稳居中国品牌全地形车出口额第一;在摩托车领域,公司打造了以
运动性能为核心、兼具竞技属性和休闲功能的高端产品矩阵;在电动两轮车领域,
极核电动依托公司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前瞻性产业布局,正快速崛起成为行业新锐
力量,展现出显著的成长性与市场竞争力。2025 年上半年,极核电动实现销量
在品牌矩阵上,CFMOTO 作为专业动力运动装备的国际化品牌,代表了春
风动力在传统燃油动力领域的深厚积累与全球化影响力,强调技术可靠性和专业
运动基因;极核 ZEEHO 作为电动化与智能化的潮流先锋代表,则承载了电动化
转型的使命,以智能科技和潮流文化为核心,重新定义年轻用户的出行体验。两
者共同覆盖了从经典机械到未来科技的多元需求和从运动玩乐到通勤出行的丰
富场景。
得益于上述领先优势,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了快速发展,近三年营业收
入分别为 113.78 亿元、121.10 亿元和 150.38 亿元,复合增长率达 14.96%。
为深度契合全球客户需求并贯彻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公司已在杭州、重庆、
泰国、墨西哥等战略要地建设现代化制造基地,构建了“全球布局、区域联动”
的产业链协同体系,各生产基地配备国际一流水准的生产设施,形成了完善的智
能制造基础设施体系。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尤其是极核电动业务呈
指数级增长,现有生产能力已难以满足市场对高端、智能电动两轮车的旺盛需求。
为顺应行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公司亟需通过全面智能化改造、优化产能
布局来提升生产效率。通过引入先进的数字化设备与智能制造系统,对生产流程
进行重构,实现从零部件制造到整车装配的全流程智能化管理;同时,科学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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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布局,整合生产资源,促进四轮车与两轮车业务协同发展,以更高的生产效
率、更优的产品品质,在行业深度变革中抢占先机,全面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巩
固市场竞争优势。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二)发行数量、证券面值、发行价格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额的比例不超过 50%。具体发行数额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的账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300 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
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
合计 467,000.00 217,87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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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
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法律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为【】年【】
月【】日至【】年【】月【】日。
(七)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
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承销费将根据承销协议中相关条款及
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将根据实际发生
情况增减。
(八)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日期 发行安排 停复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日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和网下
T日 正常交易
申购日
T+1 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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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发行安排 停复牌安排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款;网
T+2 日 正常交易
下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缴款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T+3 日 正常交易
包销金额
T+4 日 刊登可转债发行结果公告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
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
公告。
本次发行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
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
另行公告。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额的比例不超过 50%。具体发行数额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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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
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
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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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式
为:Q=V/P,并以去尾法取 1 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
的可转债票面余额,公司将按照上交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
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
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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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
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
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
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
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
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
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
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
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
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
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来制订。
(1)修正条件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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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
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
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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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内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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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
交所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为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
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
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
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
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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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
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有关信息;
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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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可转债本息、变更可转债
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
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
程序作出决议;
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
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
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决议;
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其他情形。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上述约定的权限范围,审议
并决定与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除上述约定的权限范围外,受托管
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
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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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
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
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程序;
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
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A、公司董事会;
B、债券受托管理人;
C、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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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担保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
E、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
人士。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300 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
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
合计 467,000.00 217,876.32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
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法律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中证鹏元担任评级机构,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浙江春风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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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
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1)违约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公司在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
①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可转债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且可能
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
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
支付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④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收购交易对应的交易对手业
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
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且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
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⑤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⑥公司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
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⑦任何适用的现行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
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本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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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⑧公司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违约、可能对还本付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
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
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
约定。
(3)争议解决方式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
有权继续行使本次可转债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赖民杰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116 号
董事会秘书 周雄秀
联系电话 0571-8919514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住所
镇 B7 栋 401
保荐代表人 杨俊浩、汪怡
项目协办人 许匡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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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王廷瑞、陈勤羽
联系电话 021-38966911
传真号码 021-3896650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颜华荣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15 号楼、2 号楼
经办律师 鲁晓红、袁晟、陈家齐
联系电话 0571-85775888
传真号码 0571-85775643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杨志国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建新、洪晓璐、谢佳丹
联系电话 0571-85800402
传真号码 0571-85800465
(五)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388 号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号码 021-68804868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 4000010209200006013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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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深湾二路 82 号神州数码国际创新中心东塔 42 楼
经办人员 张伟亚、薛辰
联系电话 0755-82872897
传真号码 0755-8287209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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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轮胎、轮辋、减震器组合、齿形传动带、车架等,
原材料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例较大。由于此类原材料的生产依赖铝、钢材、
塑料等大宗商品,其价格受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供应链稳定性、地缘政治冲突、
环保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
公司产品定价与原材料价格变动存在一定的时间滞后性,且价格调整幅度受
市场竞争格局、消费者价格敏感度等因素制约。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持
续上涨,而公司因市场竞争激烈未能及时同步上调产品售价,或调价幅度不足以
覆盖成本增长,将导致单位产品毛利率被压缩,成本压力无法有效向终端市场传
导,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新产品开发风险
近年来,公司围绕消费升级趋势和行业技术前沿,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
在全地形车、燃油摩托车及电动两轮车领域推出多款创新产品。但新产品开发是
涉及研发设计、试验测试、市场验证的复杂过程,具有周期长、投入大、不确定
性高的特点。
在研发环节,新产品需突破动力系统、智能化控制、轻量化设计等核心技术,
若研发方向偏离市场需求或关键技术瓶颈未能如期突破,可能导致开发周期延长
甚至失败。这不仅会造成前期投入的研发成本难以收回,还可能错失市场窗口期,
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错失先机,影响后续业务布局。进入市场推广阶段,新产品
需经历消费者认知与认可过程,尤其是电动两轮车等快速增长板块,消费者对性
能、智能化体验、品牌价值要求更高。若市场培育不足或推广策略不当,销量可
能不及预期。这会直接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对整体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多年来深耕动力运动领域,目前已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产品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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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优势显著,轻量化、稳定性、安全性等指标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技术研发取决
于专业研发人才,公司一直非常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逐步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
技术水平拔尖的优秀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在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
多年以来较为稳定,不存在重大变化。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对部分技术申请了专利,同时制定了严格的
技术保密措施,核心技术由整个技术研发团队掌握,不同技术人员依据专业分工
分别掌握不同技术环节,尽量减少单个技术人员掌握全部关键技术的情况出现,
使得公司的技术研发不依赖于单一人员。公司还与重要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
议》,明确职务发明和专利技术所有权的归属。此外,公司还通过让重要员工持
股以及较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来充分保证技术研发团队的稳定性。
尽管公司已采取多种举措稳定技术人员队伍,然而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
剧,公司重要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逐渐增大,若在重要技术人员流失的过程中
出现核心技术泄密的情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的持续
研发和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5.05%、49.85%、57.39%和
度;下游客户商业信用良好,付款较为稳定。但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
或者信贷紧缩,同时公司销售回款速度减慢,可能面临无法按期偿还到期债务的
风险,对资金周转及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210,572.59 万元、174,107.78 万元、
营模式,存货存在大幅减值的风险较小。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和存货规模的扩大,
若市场供需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或存货管理不善,公司可能
面临存货跌价或无法及时变现的风险,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5,812.55 万元、109,568.3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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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交易记录及信用状况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并结合会计准则要求,针
对可能存在的回收风险,包括客户资信恶化、推迟支付、无力支付等情形,进行
合理分析和评估。随着公司规模快速增长,若未来出现客户破产等导致其资信情
况突然恶化、无法按期支付款项的情况,可能导致坏账损失增加,对公司资金流
动性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全地形车、燃油摩托车、电动两轮车的消费需求变化与全球宏观经济、消费
地区经济的变化密切相关。公共卫生事件结束以来,全球经济已经得到持续恢复,
但若后续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则将对公司产品下游需求造成不利影响。
(二)贸易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北美、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
比例较高。近年来,随着各国经济发展增速的不同变化,国际市场进出口贸易争
端频现,各国政府也针对进出口贸易的不同类别实施相关贸易保护政策,尤其是
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因此各国贸易政策的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汇率变化风险
公司近年来积极开拓国外市场,主营业务出口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高。
公司外销主要以美元报价和结算,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变化
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人民币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及经营业绩
产生一定影响。
(四)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目前,发行人子公司春风凯特摩和杰西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到期,
公司已及时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前述资格复审尚在进程中,预计高新技
术企业资质续期不存在实质障碍。但如果春风凯特摩和杰西嘉不能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审核认定,则将无法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优惠政策,从而可能对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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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的手段趋于多元化,不仅包括产品质量、产品
价格、产品设计和售后服务上的竞争比拼,也包括品牌推广、贸易政策利用等方
面的竞争比拼。随着公司对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以及更多国际知名企业进
军和加大在中国的营销,公司将在国际、国内市场上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同时
公司拟大力发展的电动两轮车业务,也处在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公司如
果不能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变化,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售后服务质量,有效加大市
场开拓力度,可能难以维持和提高目前的市场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的竞争地位、
市场份额和利润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六)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电动两轮车行业受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国家及地方政府已出台《电动自行车
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等政策,对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环保要求
等进行严格规范,且“双碳”政策推动下,行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要求不断提
高。此外,以旧换新补贴等消费刺激政策的变动也会影响市场需求。
若未来政策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如对电池安全性、电机能效、智能化
配置等提出更高要求,公司需投入额外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可能增加
生产成本;若消费刺激政策收紧,将导致市场需求增长放缓,对公司业务拓展产
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 300 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
配套新建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其中“年产 300 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
涉及新建产能,主要产品系电动两轮车及燃油摩托车,虽然对于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严谨科学的可行性论证,但目前电动两轮车
及燃油摩托车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部分同行业公司也在进一步扩张产能,若公
司在客户开发、技术发展、经营管理等方面不能与扩张后的业务规模相匹配或公
司所处行业受到产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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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风险
虽然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销售渠道等基础和能力,
但如果本次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行业竞争显著加剧等
情况,或者项目完成后客户对于募投项目的产品接受程度低于预期,或者未来公
司产品研发方向不符合市场需求或公司产品研发工作跟不上行业新技术更新及
升级要求,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将面临无法顺利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对业绩的影响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较大规模的设备采购、建设工程等资本性支出以
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支出,项目实施后将增加公司未来的折旧和摊销金额。尽管
公司已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预计项目收益能够覆盖新增折旧摊销,但由
于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存在时间差,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项目
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效益未达预期,可能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
(四)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主要风险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
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
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
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
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
多种因素影响。转股期内,如果因各方面因素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
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本次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可能降低,并因此影响投资
者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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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
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
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
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3)可转债未能转股的风险: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
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
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
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为复合型衍生金
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在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
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
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
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发行人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
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
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状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
转债的信用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
定影响。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
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
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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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
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
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
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
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设立担保。如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
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发行可转债可能因未设担保而增加
兑付风险。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若上述情况发生,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
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可转债存续期内,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能低于审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可能无法实施。
此外,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仍可能基于
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
案。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
险。此外,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若可转债均未完成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维持在较高水
平,可能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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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审核通
过及取得注册批复,以及最终审核通过与取得注册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转换成公司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
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
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
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
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
能面临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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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152,577,663 股,其中前十大股
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比例 限售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 股东性质
号 (%) 股数 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
有法人
境内非国
有法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
零二二组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境内
自然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
零三二组合
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
公司 有法人
合计 56.50 86,200,436 - - - 4,800,000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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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的权益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类型 持股比例
发行人持股 70%,春风
动力销售持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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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类型 持股比例
香港和信持股 99.00%,
CFME 持股 1%
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北
京分公司
大陆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分公司
发行人直接持有 50%
股权
春风摩范持有 40%股
权
发行人直接持有 30%
股权
力腾动力持有 100%股
权
力腾动力持有 100%股
权
力腾动力持有 100%股
权
发行人综合考虑上述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以及经营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等对公司的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等因素,将浙江春
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浙江春风动力销售有限公司、浙江春风凯特摩机
车有限公司、和信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作
为重要子公司,相关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
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特种设
备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
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自行车维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特种劳
经营范围
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
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安
防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
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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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
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
术研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导航终端销售;
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交通设施维修;金
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服装制造;服饰研发;鞋制造;箱包
制造;箱包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音响设备制造;市场营销
策划;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安防
设备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助动车制造;
电动自行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23 日
股权结构 春风动力持有 100%股权
已实缴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4.12.31
注:2024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公司名称 浙江春风动力销售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非公路休闲
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汽车
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租赁;鞋帽批发;鞋帽零售;
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
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通讯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电
经营范围
池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
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润滑油销售;智能无人飞行
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23 日
股权结构 春风动力持有 100%股权
已实缴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2024.12.31
注:2024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公司名称 浙江春风凯特摩机车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资本 1,050 万欧元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
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改装
经营范围
服务;体育用品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
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
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26 日
股权结构 春风动力持有 51.00%股权,KTM AG 持有 49.00%股权
已实缴注册资本 1,050 万欧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4.12.31
注:2024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公司名称 CFMOTO POWERSPORTS,INC.
成立日期 2007 年 4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290 万美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 美国
主要业务 全地形车、摩托车产品的批发和销售
股权结构 春风动力持有 100.00%股权
已实缴注册资本 290 万美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4.12.31
注:2024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公司名称 和信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9 日
注册资本 20,364.42 万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 香港
主要业务 商品进口及销售,出口服务及投资
股权结构 春风动力持有 100.00%股权
已实缴注册资本 20,364.42 万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4.12.31
注:2024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公司名称 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
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
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
件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
经营范围 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电池销售;非公路休闲
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
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
动防护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饰研发;服装服饰
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
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
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5 年 3 月 21 日
股权结构 春风动力持有 100.00%股权
已实缴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 - - -
/2024.12.31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春风控股直接持有春风动力 29.49%股份,为公司
控股股东。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赖国贵持有春风控股 54%的股权进而通过春风控股
间接控制春风动力 29.49%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 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822560216651
公司住所 乐清市虹桥镇溪西
法定代表人 赖国贵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建筑材料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食品经营(仅
经营范围 销售预包装食品);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 1996 年 9 月 3 日
(2)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春风控股总资产 221,657.23 万元,净资产 178,447.21
万元;2024 年度春风控股营业收入为 14,369.14 万元,净利润为 37,603.2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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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资产的规模及分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春风控股控制的主要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持股比例
(万元)
杭州润资实业有限 春风控股直接持股
公司 51.00%
杭州润资企业管理 润资实业直接持股
有限公司 100.00%
苏州蓝石新动力有 主要从事新能源车零部件 润资实业直接持股
限公司 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44.95%
蓝石新动力(常熟) 主要从事新能源车零部件 苏州蓝石直接持股
有限公司 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100.00%
杭州蓝石新动力有 主要从事新能源车零部件 苏州蓝石直接持股
限公司 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100.00%
姓名 赖国贵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32319641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无
或地区的居留权
学历 大专
历任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执行董事,春风控股集团
杭州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
工作经历
司董事长等职。现任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
春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上述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的主要企业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控制其他企业。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均
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权属纠纷情况。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参见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
正常。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
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
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5、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
对公司填补 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即期回报措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
董事和高级
施能够得到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管理人员
切实履行的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
承诺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
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相关监管措施。
占公司利益。2、本公司/本人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对公司填补 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控股股东、实 即期回报措 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
际控制人及 施能够得到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
一致行动人 切实履行的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
承诺 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
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情形,本公司/本人承
关于向不特
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
定对象发行
持股 5%以上 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2、若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
可转换公司
股东 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
债券认购的
票情形,本公司/本人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
相关承诺
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成功认购,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本公司/本人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本公司/本人因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或可转债所得收
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
减持发行人股票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
认购,亦保证本人近亲属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也
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书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情形,本人将根
关于向不特 据届时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若
定对象发行 成功认购,本人保证本人及近亲属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董事和高级
可转换公司 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管理人员
债券认购的 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
相关承诺 告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近亲
属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3、本人自
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违反
上述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
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因违规减持发行
人股票或可转债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
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现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
董事 1 人),总裁 1 名(兼任董事长),副总裁 7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
书 1 名,公司未认定其他核心人员。上述人员的任职情况、工作经历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性别 年龄 本届任期起止时间
赖民杰 董事长、总裁 男 40 2024.12.20-2027.12.19
高青 董事、副总裁 女 52 2024.12.20-2027.12.19
倪树祥 董事、副总裁 男 62 2024.12.20-2027.12.19
赖国贵 董事 男 61 2024.12.20-2027.12.19
赖哲昕 董事 男 33 2024.12.20-2027.12.19
任家华 独立董事 男 54 2024.12.20-2027.12.19
唐国华 独立董事 男 62 2024.12.20-2027.12.1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姓名 现任职务 性别 年龄 本届任期起止时间
张杰 独立董事 男 44 2024.12.20-2027.12.19
贾方亮 职工董事 男 37 2025.6.27-2027.12.19
司维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男 43 2024.12.20-2027.12.19
马刚杰 副总裁 男 55 2024.12.20-2027.12.19
陈志勇 副总裁 男 49 2024.12.20-2027.12.19
陈柯亮 副总裁 男 48 2024.12.20-2027.12.19
张素珠 副总裁 女 45 2024.12.20-2027.12.19
周雄秀 董事会秘书 男 44 2024.12.20-2027.12.19
赖民杰先生,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事长兼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全面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
及主持董事会工作。
高青女士,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职于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等。2012 年 10 月入职
公司,历任公司行政副总经理、运营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负责公
司数字化建设及合规体系的管理工作。
倪树祥先生,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中央电视台新闻部、浙江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2004 年 6 月入职公
司,历任国际贸易部经理、销售副总经理(国际),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负
责公司全球化营销和服务网络体系的管理工作及四轮车业务发展。
赖国贵先生,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历任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执行董事,春风控股集团杭州摩托车
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春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赖哲昕先生,199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18 年至 2019 年任加拿大皇家银行软件工程师;2019 年 10 月至 2023 年 5
月担任数字视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重庆春风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投资有限公司执行经理;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重庆春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公司董事。
贾方亮先生,198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董事。
任家华先生,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历任重庆市油脂公司财务主管、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现任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发展中
心主任;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唐国华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杭州大学法律系讲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主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高级顾问,现任浙江君安世
纪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卡智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张杰先生,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现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秘,中润光学科技(平
湖)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赖民杰先生,详见以上董事会成员简历。
高青女士,详见以上董事会成员简历。
司维先生,198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 月入职公司,历任财务
总监、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体系管理工作。
倪树祥先生,详见以上董事会成员简历。
马刚杰先生,197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职于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2016 年 5 月入职公司,历任销售副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总经理(国内)、质量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 ZEEHO 业务
的发展。
陈志勇先生,197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5 月入职公司,历
任整车研究所所长、研究院院长、技术副总经理、两轮车事业发展部总经理,现
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研发体系的管理工作。
陈柯亮先生,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职于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 3 月入职公司,历任生产部经理、
生产副总经理兼供应链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制造体系
的管理工作。
张素珠女士,198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凯特摩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的管理工作。
周雄秀先生,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乐清市亿新科技有限公司、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9 年 10 月入职
公司,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相关管理工作。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发行人及
其控股公司除外)情况如下:
姓名 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 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担任的职务
春风控股 监事
赖民杰 董事长、总裁 苏州蓝石 董事
株春雅 董事长
绍兴柯桥瑞信通布业
高 青 董事、副总裁 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
春风控股 执行董事、总经理
赖国贵 董事
重庆春风实业 董事
赖哲昕 董事 重庆春风实业 董事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姓名 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 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担任的职务
重庆春风投资 经理
浙江工商大学资产经
监事
营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
任家华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
独立董事
限公司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
名誉主任
务所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
独立董事
唐国华 独立董事 限公司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
独立董事
限公司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份有限公司
中润光学科技(平湖)
董事长
有限公司
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
张 杰 独立董事 董事
司
福建戴斯光电有限公
董事
司
大连浅间模具有限公
董事
司
苏州蓝石 监事
杭州蓝石 监事
司 维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力腾动力 董事
株春雅 董事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24 年度税前薪酬
赖民杰 董事长、总裁 141.02
高青 董事、副总裁 127.38
倪树祥 董事、副总裁 120.56
赖国贵 董事 176.83
赖哲昕 董事 -
任家华 独立董事 9.00
唐国华 独立董事 9.00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姓名 职务 2024 年度税前薪酬
张杰 独立董事 9.00
贾方亮 职工董事 24.48
司维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120.56
马刚杰 副总裁 120.56
陈志勇 副总裁 120.56
陈柯亮 副总裁 120.56
张素珠 副总裁 120.56
周雄秀 董事会秘书 88.54
合计 1,308.61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股情况如
下:
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赖民杰 董事长、总裁 461,238 0.30%
高青 董事、副总裁 205,000 0.13%
倪树祥 董事、副总裁 113,200 0.07%
赖国贵 董事 - 0.00%
赖哲昕 董事 - 0.00%
任家华 独立董事 - 0.00%
唐国华 独立董事 - 0.00%
张杰 独立董事 - 0.00%
贾方亮 职工董事 - 0.00%
司维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0.00%
陈志勇 副总裁 94,100 0.06%
陈柯亮 副总裁 80,000 0.05%
马刚杰 副总裁 69,700 0.05%
张素珠 副总裁 43,000 0.03%
周雄秀 董事会秘书 84,500 0.06%
合计 1,150,738 0.7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持股情况如
下:
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直接股东持有 在直接股东中
直接股东名称
公司股份比例 的持股比例
春风控股集团
赖民杰 董事长、总裁 29.49% 22.43%
有限公司
高青 董事、副总裁 - - -
倪树祥 董事、副总裁 - - -
春风控股集团
赖国贵 董事 29.49% 54.00%
有限公司
重庆春风投资
赖哲昕 董事 8.30% 20.00%
有限公司
任家华 独立董事 - - -
唐国华 独立董事 - - -
张杰 独立董事 - - -
贾方亮 职工董事 - - -
司维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 -
陈志勇 副总裁 - - -
陈柯亮 副总裁 - - -
马刚杰 副总裁 - - -
张素珠 副总裁 - - -
周雄秀 董事会秘书 - - -
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纠纷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如
下:
在公司 注册资本
姓名 所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任职 (万元)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自有资
董事长、 春风控股集团有
赖民杰 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建筑材料 5,000.00 22.43%
总裁 限公司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食品经营(仅
销售预包装食品);国内贸易代理;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在公司 注册资本
姓名 所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任职 (万元)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
工业机器人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
浙江中为智能科
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 2,000.00 11.21%
技有限责任公司
零部件加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批发、零售:针纺织品、轻纺原料、
董事、 绍兴柯桥瑞信通
高青 服装;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25.00 60.00%
副总裁 布业有限公司
规禁止的除外)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自有资
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建筑材料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食品经营(仅
春风控股集团有 销售预包装食品);国内贸易代理;
限公司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赖国贵 董事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
工业机器人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
浙江中为智能科
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 2,000.00 27.00%
技有限责任公司
零部件加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得
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
重庆春风投资 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接受委托
赖哲昕 董事 1,450.00 20.00%
有限公司 对企业、个人资产进行收购、处置
及管理;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在公司 注册资本
姓名 所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任职 (万元)
展经营活动)
光学镜片、光学镜头、光学仪器、
光学辅材、投影仪用光学产品、棱
嘉兴中润光学科 镜、光学原器、汽车摄像头模组、
张杰 独立董事 8,800.00 0.65%
技股份有限公司 精密五金件、注塑件的研发、制造
和销售,以及光学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和咨询;从事进出口业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投资的上述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组成情况如下:赖国贵(董事长)、赖
民杰(董事)、高青(董事)、司维(董事)、倪树祥(董事)、邓高亮(董事)、
任家华(独立董事)、唐国华(独立董事)、张杰(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其中赖民杰、高青、司维、倪树祥、赖
国贵、赖哲昕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任家华、唐国华、张杰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程》调整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司维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
董事贾方亮与其他八名董事重新组成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至 2027 年 12 月届
满。
报告期初,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情况为:赖民杰(总经理)、高青(副
总经理)、倪树祥(副总经理)、马刚杰(副总经理)、陈志勇(副总经理),陈柯
亮(副总经理)、孙权(副总经理)、杨东来(副总经理)、司维(财务负责人)、
周雄秀(董事会秘书)。
珠为公司副总经理。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任赖民杰为公司总裁,高青、倪树祥、司
维、马刚杰、陈志勇、陈柯亮、张素珠为公司副总裁,司维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周雄秀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53.2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007.7374 万股的 1.6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
无预留权益。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
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56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
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春风
动力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1.09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
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各期行权
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
(2)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756 人调整至 749 人,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53.20 万份调整为 251.60 万份。
(3)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价格的议案》
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注销 104 名离职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合
计 32.6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1.09 元/股调整为 120.26 元/股,第一个行
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5.70 万份。
(4)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2021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人数为 598 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 62.22 万股。
(5)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4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
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公司拟注销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自
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48 万份。
(6)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
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注销 60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2.7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0.26 元/股调整为 118.85
元/股,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取得
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2021 年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 563 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 58.59 万股;2022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 421 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 39.18 万股。
(8)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部分激
励对象在股票期权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或部分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
权,公司拟注销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中 2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
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65 万份;拟注销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中 3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13 万份。
(9)2025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行权期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注销 29 名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6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8.85
元/股调整为 116.77 元/股,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56 人,
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 76.72 万份。
(10)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取得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2021 年激
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 553 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 76.40 万股;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 415 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 38.18 万股。
(11)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
象在股票期权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公司拟注销
权合计 0.32 万份;拟注销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中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0.07 万份。
(1)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6.44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007.7374 万股的 0.71%。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
无预留权益。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
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47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
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春风
动力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12.90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
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行权,各期行权
的比例分别为 50%、50%。
(2)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权的议案》,同意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2 年 12 月 5 日,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547
人调整至 544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6.44 万份调整为 106.02 万份;
(3)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
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注销 90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1.4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2.90 元/份调整为 111.49
元/份,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54 人,股票期权可行权
数量为 42.31 万份;
(4)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取得
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2021 年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 563 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 58.59 万股;2022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 421 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 39.18 万股;
(5)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部分激
励对象在股票期权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或部分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
权,公司拟注销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中 2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
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65 万份;拟注销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中 3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13 万份;
(6)2025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行权期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注销 38 名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06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1.49
元/股调整为 109.41 元/股,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16 人,
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 38.25 万份;
(7)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取得
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2021 年激
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 553 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 76.40 万股;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 415 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 38.18 万股;
(8)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
象在股票期权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公司拟注销
权合计 0.32 万份;拟注销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中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0.07 万份。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1)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 年 9 月 2 日,公
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5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143.1863 万股的 2.34%。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 337.25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143.1863 万股的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143.1863 万股的 0.12%,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5.00%。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
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310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
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春
风动力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
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06.00 元/份。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
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各期
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30.00%、30.00%、40.00%。预留的股票期权在预留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行权,各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50.00%、
(2)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同意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10 人调整为 1,308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75 万份调整为 24.90
万份,拟授予总量不变。
(3)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无异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6.00 元/股调整为 102.15
元/股,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8 月 29 日为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向 30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4.81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2 年-2024 年内滚动
设立三期各自独立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各期持股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审
议;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2)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与
划提取的奖励基金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确认提取的奖励基金额度合
并分配。
(3)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
实施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及 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
(4)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
持有人会议,同意由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截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
股计划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公司 A 股股票的购买,累计买入
公司股票 2.9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98.73
万元,成交均价 134.25 元/股。
(5)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
满。截至 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
将由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进行财产
清算及分配等工作。
(6)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
并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7)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同意由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截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完成公司 A 股股票购买,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 A 股股票 8.77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0.0579%,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183.1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成交均价为 134.91 元/股。上述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8)2025 年 8 月 16 日,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截至 2025 年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由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进行财产清算及分配等工作。
(1)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至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
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至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3)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关于选举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截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 A 股股票购买,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 A 股股票 3.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0.0223%,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96.866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
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全地形车、燃油摩托车和电动两轮车。根据《国民经济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所处的行业为“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
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大类,其中全地形车所处行业为“3780 非公路休闲车及
零配件制造”,摩托车所处行业为“375 摩托车制造”,电动两轮车所处行业为“3770
助动车制造”。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出具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的
行业为“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大类,其中全地形
车所处行业为“378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摩托车所处的行业为“375 摩
托车制造”,电动两轮车所处行业为“377 助动车制造”。
(二)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公司所处行业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行业协会自律监管。行业行政主
管单位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
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及监督管理。本行业的自律监
管机构主要为中国摩托车商会,负责制定和起草行业标准、监督行业规范运行、
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情况;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
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等工作。
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对行业发展
方向进行宏观调控;组织制定行业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
术进步;组织实施与行业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研究,推进相关科研成
果的产业化。
商务部主要负责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进出
口商品管理办法,组织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宏观调控、协调行业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质量、计量、标准化等职责。国家对两轮摩
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
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属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实施。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中国摩托车商会对行业企业进行自律管理,包括负责摩托车产业调研和政策
研究、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与项目论证、标准制订、市场贸易协调与发展、行业
自律、会展服务、行业培训和国际交流等。
围绕产品安全性、准入及出口,我国建立了一系列制度,逐步形成企业条件
审查、备案登记、型式认证的检验监管模式。公司所处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如下:
类别 文件名称 实施日期 主要内容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 对电动两轮自行车的强制认证标准规范、
规则电动自行车》 2025.04 产品结构、技术参数、检查要求等进行细
(CNCA-C11-16:2025) 节规定
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
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 2024.12 发 2025 年 9 月 1 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
规范》(GB17761—2024) 布 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2025 年 12
月 1 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 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
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 2024.10 产、销售、进口;对 2024 年 11 月 1 日后
理的公告》 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
合格管理类 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车辆管理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具备条件
的摩托车销售企业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
《机动车登记规定》 2022.05
方便机动车所有人购置车辆、投保保险、
缴纳税款、注册登记一站式办理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
对摩托车的强制认证标准规范、产品结构、
规则 摩托车》 2021.07
技术参数、检查要求等进行细节规定
(CNCA-C11-02:2021)
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安全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
一般要求、电气安全要求、操作安全要求、
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2021.01
标志和警示语要求以及试验方法等符合国
(GB24155-2020)
家规定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 规定了机动车的整车及主要总成、安全防
条件》(GB 7258-2017) 护装置等有关运行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
《关于 2025 年度符合申
领汽车、摩托车、非公路
对符合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
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 2024.11
地形车的企业资格进行公示
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
出口管理类 名单的公示》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海关总署等关于进一
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
品出口秩序的通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类别 文件名称 实施日期 主要内容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
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
将助力车由生产许可证转为实施强制性产
品认证管理
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生产准入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公告管理类
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 2012.07 车辆生产企业资质终止的管理
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对汽油机、柴油机及其他内燃机实施生产
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2005.09
许可证制度
例》
《关于摩托车国四排放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
环保政策类 标准实施及监管信息通 2019.07
记的摩托车都应满足国四排放标准
报》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激励政策支持具有消费引领性的健身休闲产业
发展,为全地形车行业、燃油摩托车及电动两轮车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文件名 颁布/修订时间 主要内容
促进交通运输服务互联互通和提质增
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服务
效,探索动力型锂电池及锂电池电动摩
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储能装备等国际铁
案》
路联运、铁水联运
面向电动自行车、轻工机械等离散型行
工信部等 3 部门关于《轻工 业推广应用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加强
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环节
智能协同,提升按需精准交付能力。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将摩托车驾考年龄上限从 60 岁延长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
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商务部等 14
商务部等 5 部门办公厅(室) 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的若干措施》要求,商务部等 5 部门制
定了《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
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
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 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
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众充电负担,提高群众充电积极性
〔2024〕537 号)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文件名 颁布/修订时间 主要内容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持续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质量
提升和品牌建设,不断引领产业向中高
端跃升。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产业
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加快推广应用
智能制造新技术,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
本)》
转变。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环保产
业发展,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
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
平项目盲目发展
推动汽车摩托车等重点户外运动项目
差异化发展。汽车摩托车运动打造“三
工信部等 8 部门关于《户外
圈三线”(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
哈尔滨至三亚、北京至乌鲁木齐、上海
(2022-2025 年)》
至拉萨)辐射出的自驾运动精品路线和
营地网络
工信部等 5 部委《关于推动 升级创新产品制造工程:自行车:时尚
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 休闲、运动健身、长途越野和高性能折
见》
(工信部联消费[2022]68 叠等多样化自行车,轻量化、网联化、
号) 智能化的电动自行车等
(三)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
主要竞争对手
在国际全地形车行业的竞争过程中,北美及日本等发达地区企业凭借销售渠
道、技术、品牌、资金等优势,在国际竞争格局中占据有利地位,如北极星、庞
巴迪、本田、雅马哈、川崎等厂商已在行业内建立了广泛的营销渠道,赢得了较
高的品牌声誉。
中国企业自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参与全地形车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渐
形成了一批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以较高的产品性价比逐渐在全地形
车的全球市场份额中占据了一席之地。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统计数据,2024 年
春风动力全地形车出口金额占全国出口总金额的 71.89%,连续多年蝉联我国全
地形车行业龙头地位。
公司全地形车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情况介绍
美国企业,成立于 1954 年,是全球领先的全地形车专业生产企业。公
北极星 司主要产品为 ATV、UTV 及雪地车,主要市场分布在北美和欧洲。2024
财年实现营业收入 71.75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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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企业,成立于 1942 年,加拿大著名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商,全
庞巴迪 球唯一同时生产飞机和机车的设备制造商,主要生产公务喷气机、铁路
机车及城市轨道交通设备。2024 财年收入 86.7 亿美元。
日本企业,成立于 1948 年,全球知名汽车、摩托车及其他动力产品厂
本田
商。2024 财年营业收入 21.69 万亿日元。
日本企业,成立于 1887 年,世界最大的乐器生产商雅马哈旗下子公司,
雅马哈
主要从事摩托车及船舶制造。
日本企业,成立于 1878 年,日本主要军工企业之一,主要从事造船、
铁路、航空、发动机、摩托车等产品的生产和制造。在摩托车领域定位
川崎
于运动车、赛车、越野赛车及全地形车产品。2024 财年销售额 2.1293
万亿日元。
全球中、大排量摩托车消费市场的核心阵地集中在北美与欧洲。这两大市场
对产品安全、环保等方面设立了严苛准入门槛,消费者更青睐大排量、外观酷炫
的城市运动车、超级跑车与旅行车。目前,该领域的市场主导权基本由欧美企业
及日本企业掌控,像宝马、哈雷、杜卡迪、KTM 等欧美品牌,以及本田、雅马
哈、铃木、川崎等日系品牌,均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
近年来,随着国内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对中、大排量
摩托车的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在此背景下,部分国内企业及时捕捉到了
这一市场机遇,积极投身于中、大排量发动机及摩托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如
春风动力、钱江摩托、隆鑫通用等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培
养专业人才等举措,逐步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大排量产品。这些
产品在外观设计、性能配置以及价格定位上,充分考虑了国内消费者的需求特点,
并且在国际市场上也开始崭露头角。
当前,国内摩托车市场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大排量玩乐类摩托车作
为新兴的消费热点,展现出了巨大的市场潜力。一方面,年轻消费群体正在崛起,
他们对个性化、高品质的出行方式和娱乐体验有着强烈的追求,大排量摩托车所
蕴含的速度感、操控乐趣以及独特的文化内涵,与年轻消费者的价值取向高度契
合,为市场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另一方面,摩托车文化在国内的逐渐普
及,摩旅、赛事等相关活动日益活跃,进一步激发了消费者对大排量摩托车的兴
趣和购买欲望。从市场数据来看,近年来国内 250cc 以上大排量休闲娱乐车型的
销量持续实现快速增长,其在摩托车整体市场中的占比也在稳步提升,有力地印
证了大排量玩乐类产品广阔的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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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海外市场对中、大排量摩托车的需求也在持续提升,受此驱动,
我国摩托车企业出口进程持续加快。海外中大排量摩托车市场空间广阔,尤其是
欧洲、南美等区域竞争格局相对分散,竞争激烈程度较国内温和。以春风动力、
隆鑫通用、钱江摩托为代表的自主龙头摩企在国内经历多年的充分竞争,车型产
品力显著提升,产品矩阵日益丰富,较海外竞品在产品力、性价比方面的优势突
出。
公司摩托车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情况介绍
本田 同前文。
雅马哈 同前文。
川崎 同前文。
成立于 1920 年,日本汽车制造商,产品包括微型汽车,摩托车、摩托
铃木 艇等,在中国设有合资企业豪爵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2024 财年销售
额 5.83 万亿日元。
隆鑫通用 公司成立于 2007 年,主要产品是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摩托车发
(603766.SH) 动机、全地形车、通用机械。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8.22 亿元人民币。
公司成立于 1999 年,主要产品是摩托车整车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零
钱江摩托
部件及配件、分立器件封装及测试。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60.31 亿元
(000913.SZ)
人民币。
当前我国的电动两轮车企业可大致分为业内传统品牌和跨界布局新品牌两
类。其中,传统品牌如雅迪、爱玛已深耕行业多年,具备深厚供应链、渠道等基
础,主要布局大众化消费市场。九号公司和小牛电动则定位年轻化、智能化,在
近年来切入中高端市场,把握结构性机遇实现快速成长。
受新国标、自然替换、以旧换新政策、智能化技术的发展等因素的影响,电
动两轮车需求有望稳步增长。根据电动车观察网的数据统计,2024 年度电动两
轮车国内总销量约 4,950 万台。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2023 至 2028 年中国
电动两轮车行业将以 7%的复合增长率增长,至 2028 年,中国电动两轮车销量将
达 8,400 万辆。一方面,2019 年《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
实施以来,大量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淘汰更替;另一方面,电动两轮车的置换周
期为 5 年左右,随着我国电动车行业的发展和保有量的增加,自然替换需求不断
增长,且 2024 年 8 月商务部等 5 部门办公厅(室)印发了《推动电动自行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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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国内电动两轮车消费升级的背景下,有望刺激电动
两轮车替换需求增长。根据电动车观察网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底,中国国内
电动两轮车社会保有量约 4.25 亿台,整体市场空间仍十分广阔。
公司电动两轮车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情况介绍
雅迪控股 成立于 2014 年,主要产品包括电动踏板车、电池及充电器、电动自行
(01585.HK) 车以及电动两轮车零部件。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82.36 亿元。
爱玛科技 成立于 1999 年,主要产品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
(603529.SH) 车。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16.06 亿元。
九号公司 成立于 2014 年,主要产品是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
(689009.SH) 全地形车、服务机器人、E-bike。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1.96 亿元。
成立于 2014 年,于 2018 年在美国 NASDAQ 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业
小牛电动
务是设计、制造和销售高性能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2024 年营收为
(NIU)
(四)行业技术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
全地形车、摩托车、电动两轮车的研发制造对工业设计、轻量化技术等有较
高的技术要求,生产企业需要雄厚的资金及专业人才进行开发,从整车的外型设
计、部件匹配实验、安全及环保合乎标准要求,都对生产企业的技术研发、自有
知识产权等提出较高的要求。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先后出台了相应的技术法
规和技术要求,出口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消费国相关技术要求。主要消费国
和地区相关技术法规及要求如下:
国家/地区 技术法规及要求
整车 EU167/EU168 e-mark 认证,涵盖制动、转向、灯光、电安
全等核心安全性能要求
整车 CE 认证
欧洲 UN R155,网络安全要求
电池 EU 2023/1542,涵盖所有电池的有害物质限定、碳足迹、再
生料组分、性能和耐久性、可拆卸性和可替换性、安全性、标签
标识信息、电池一致性、经济经营者义务、尽职调查、废旧电池
管理、电池护照、绿色公共采购等要求
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
美国国家安全标准(ANSI SVIA1-2023,ANSI ROHVA1-2023)
美国
EPA 认证
CARB 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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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技术法规及要求
中国 强制性产品认证,即 3C 认证
国内全地形车和燃油摩托车产品主要出口北美、欧洲等区域,这些地区对于
产品的环保、节能、安全性能方面要求较为严格,产品必须通过相应认证,否则
无法进入上述地区。
环保方面,国际市场对全地形车和燃油摩托车产品设定了诸多环保认证标准。
通过产品认证是企业进入相应区域市场的前提,新进入企业产品因技术、生产管
理等原因,在短期内很难完全达到上述标准,形成了进入该行业的环保认证壁垒。
在驾驶及乘坐人员的安全保护方面,以 e-mark 等为代表的认证均涉及到产
品对人体安全性的影响评价。安全性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机械本身的安全性,要
防止机械发生意外故障或被损坏;二是操作人员的安全性,要防止操作人员在作
业中受伤害;三是避免产品中有害物质对人体造成伤害。生产质量合格产品并通
过上述安全认证是进入国际市场的必要前提。
为了迅速扩大市场覆盖、降低销售成本,落实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品牌
形象,国内外大部分知名厂商均在目标销售区域通过设立子公司或者开发经销商
并与其约定价格政策、区域授权、物流政策、推广支持、售后支持等方面的权利
和义务的方式拓展销售渠道,销售渠道的模式、数量及质量直接影响公司销售业
绩的实现。海外销售网络的建立不仅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还需要对海外市场的
法律法规、消费者特征具有足够的了解;而经销商的数量和质量则直接取决于公
司积累的品牌声誉及管理能力。
我国全地形车行业、燃油摩托车行业、电动两轮车行业都处于竞争加剧以及
市场需求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这也要求企业必须积极采用新型高效工艺技术及设
备,不断提升品牌附加值。这就要求企业不断加强科技研发的资金投入;另一方
面,随着人工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波动,也要求企业必须通过大规模固定资产
投资,实现规模化生产,才能形成较强的采购议价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因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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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门槛将不断提高。
(五)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包括零部件、钢、铝、塑料、电子元器件等行业,下游
行业主要为整车经销商,经销商主要面向个人零售客户、农场、度假区等终端消
费者。
公司的上游行业均为充分竞争的市场,不存在较大的采购风险,其价格的波
动对行业利润存在一定的影响。其中,钢材、铝、塑料等基础材料占整车产品制
造成本比重较大,其价格受国际市场供需、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显著;电子元器
件领域,上游材料与技术的突破可以直接赋能产品竞争力,如下游对于智能化的
需求相应推动了 MCU、通信模块在电动两轮车中的应用。
全地形车方面,受益于北美成熟市场的持续升级需求、亚太新兴市场的快速
渗透,全球全地形车市场预期仍有较大发展空间。The Brainy Insights 预测,2023
年全球全地形车市场规模为 150 亿美元,预计到 2033 年将达到 295 亿美元,预
计量、价对行业增长均为正贡献。未来,全球范围内以休闲娱乐、日常生活、赛
事竞技为用途的全地形车消费需求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燃油摩托车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提升,摩托车
消费市场正经历深刻的转型升级。在消费升级浪潮推动下,摩托车产品属性已从
单一的通勤代步工具,逐步演变为兼具休闲娱乐与社交价值的生活方式载体,用
户画像年轻化趋势明显。国内行业经过高速发展已高度市场化,在结构调整和竞
争加剧的背景下,集中度持续提升,龙头效应显著。伴随经济增长和消费能力提
升,国内休闲摩托文化逐步形成,中大排量娱乐车型需求旺盛。
电动两轮车方面,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持续深化,消费者对绿色出行的需求
正呈现显著增长态势。作为兼具便捷性与经济性的出行解决方案,电动两轮车在
城市通勤、短途出行及末端物流配送等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政策层面,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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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政府相继出台的绿色出行扶持措施,叠加电动两轮车全球化发展的新趋势,共
同为行业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电动两轮车需求有望稳步增长,整体市场
空间仍十分广阔。
综上,未来全地形车、燃油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行业市场前景可观,本行业
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全地形车、燃油摩托车及电动两轮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及对应用途如下:
公司生产的全地形车是一种被设计于非高速公路行驶的,具有四个或以上低
压轮胎,且可在非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全地形车作为集实用、娱乐、体育运动等
功能于一体的特种车辆,可在沙滩、草地、山路、丛林等多种复杂路况行驶。由
于全地形车适用于不同地形路况,灵活性强,应用非常广泛,目前主要用于户外
作业(农业、畜牧业、林业、狩猎、景观美化、探险、工业、建筑等)、运动休
闲、代步工具等众多领域。
公司生产的全地形车产品根据特性分为三大系列,各系列主要特性、用途具
体如下:
全地形车产品系列 用途 典型应用实景
CFORCE 系列
代表性车型:CFORCE 1000
TOURING 农牧、狩
特性:第三代旗舰 ATV,V 型水 猎、垂钓、
冷双缸发动机,963cc 排量,带 娱乐
来 90 匹马力,全转速范围内性
能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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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地形车产品系列 用途 典型应用实景
农林、畜牧
UForce 系列
场、石油勘
代表性车型:U10 PRO
探、建筑工
特性:全新 UFORCE 车型首次
地、搜救、
搭载三缸平台发动机,功能全
户外工作
面,配置丰富。
者
ZForce 系列
代表性车型:ZFORCE 950
SPORT 户外休闲、
特性:ZFORCE 950 SPORT 搭载 郊游、野外
备无级变速器 CVT,输出 85 匹
马力和 87Nm 扭矩。
公司生产的摩托车排量主要涵盖 125cc 至 1250cc,代表性车型为踏板系列的
主要特性、用途具体如下:
燃油摩托车产品系列 用途 典型应用实景
踏板系列
代表性车型:150SC
特性:兼顾动力与实用性的运
日常通勤
动型踏板车,外观锐利动感,
假期休闲骑
动力输出平顺,先进的配置和
良好的操控性能,适合追求科
技感与日常通勤体验的用户。
仿赛系列
代表性车型:450SR 日常街道骑
特性:爆发力强劲,操控灵敏, 行、假期玩
安全稳定,且采用了轻量化、 乐
高强度的合金车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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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摩托车产品系列 用途 典型应用实景
街车系列
代表性车型:675NK 日常街道骑
特性:基于全新 675cc 三缸平 行、假期玩
台打造,声浪独特、外观凌厉、 乐
操控敏锐。
拉力系列
代表性车型:800MT
特性:面向中长途旅行和多路 日常通勤
况探索的多功能冒险车型,兼 中长途旅行
顾公路舒适性与轻度越野能
力。
公司旗下的极核电动品牌完善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产品矩阵,按照
产品定位的不同可以分为 AE 系列、EZ 系列、MO 系列,各类别主要特性、用
途具体如下:
电动两轮车产品系列 用途 典型应用实景
AE 系列
代表性车型:AE8、AE7、AE6、
适合性能玩
AE5、AE4、AE2
家、城市青
特性:高端配置、卓越性能,极
年、新中产
清视效体验,游戏、导航、电话、
音乐丝滑切换
EZ 系列
适合在校学
代表性车型:EZ3、EZ4
生、职场新
特性:实用可靠、超大空间、操
人、通勤族
控灵活、简约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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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两轮车产品系列 用途 典型应用实景
MO 系列
代表性车型:MO1 适合潮流独
特性:可爱潮流的外观设计、有 立女性、时
趣的交互设计,时尚好玩的衍生 尚宝妈
品,舒适的骑行体验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秉持“长期合作、互利双赢”的经营理念,遵循“比质比价,货比三家”
的原则,实施统一及标准化的采购策略,确保零部件和原材料的质量优良、价格
合理、供应及时和货源稳定,为产品生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公司以供应链管理
系统等信息平台为依托,从供应商管理、采购业务过程和进货检验等三方面对采
购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公司实现了供应
链的高效与稳定,确保了零部件和原材料的高质量供应。同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
供应商甄选标准,综合考虑供货质量可靠性、交货及时性以及供货价格合理性等
因素,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和选择。同时,公司定期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通
过优胜劣汰机制,积极打造高效、优质的供应链体系。
公司积极推进全球化产能布局,在中国、墨西哥和泰国均建立了生产基地,
致力于打造适应自身发展需求的柔性化智能制造生产模式。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的
自动化生产设备和工业互联网技术,实现了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构建了完善的工业互联网和生产制造物联网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高效、灵活和
透明,整体生产柔性程度高,产线切换灵活、产能变动灵活,根据客户订单实行
按单生产。
公司拥有完善的市场销售体系,主要通过国外和国内销售两个渠道进行。报
告期内,公司拥有自营出口权,外销通过境外子公司的经销商或授权区域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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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其中美国市场由子公司 对美国的下游经销商进行直接销售和管理,
美国以外的海外市场由公司对区域经销商进行直接销售和管理。国内市场则是主
要通过国内经销商进行销售或直接向直销客户销售,其中直销产品主要系公务车
产品。
(三)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
单位:台
年度 产品类别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全地形车 88,776 101,797 114.67%
燃油摩托车 153,012 150,331 98.25%
电动两轮车 260,301 250,515 96.24%
合计 502,089 502,643 100.11%
全地形车 186,023 169,147 90.93%
燃油摩托车 293,917 286,513 97.48%
电动两轮车 122,515 105,973 86.50%
合计 602,455 561,633 93.22%
全地形车 131,297 146,482 111.57%
燃油摩托车 189,291 190,535 100.66%
电动两轮车 8,652 6,503 75.16%
合计 329,240 343,520 104.34%
全地形车 169,638 166,724 98.28%
燃油摩托车 148,343 141,957 95.70%
电动两轮车 5,720 3,296 57.62%
合计 323,701 311,977 96.38%
左右。
(2)主要产品产能、产能利用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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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台
年度 产品类别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全地形车 114,336 88,776 77.64%
燃油摩托车 229,968 153,012 66.54%
电动两轮车 345,600 260,301 75.32%
合计 689,904 502,089 72.78%
全地形车 232,128 186,023 80.14%
燃油摩托车 376,704 293,917 78.02%
电动两轮车 138,240 122,515 88.62%
合计 747,072 602,455 80.64%
全地形车 199,296 131,297 65.88%
燃油摩托车 316,416 189,291 59.82%
电动两轮车 127,680 8,652 6.78%
合计 643,392 329,240 51.17%
全地形车 146,496 169,638 115.80%
燃油摩托车 244,224 148,343 60.74%
电动两轮车 29,952 5,720 19.10%
合计 420,672 323,701 76.95%
注: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100%。
产线调整和升级,产能获得了较快的增长,但受全地形车 2023 年产销量下降影
响,同时 2023 年电动两轮车业务增长速度低于产能扩张速度,因此全年产能利
用率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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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6,310.08 18.41%
合计 292,604.94 19.93%
合计 235,031.60 19.96%
合计 212,209.32 19.21%
注:上述客户销售收入均为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较为稳定,各期合计占比分别为 19.21%、
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 3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上述客户中,除香港和信
持有 KTM AG 母公司 PMAG2%的股权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四)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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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占采购总
年度 供应商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额
号 额比重
合计 84,079.43 14.21%
年度 4 重庆渝安智能悬架有限公司 减震器 21,752.74 2.07%
合计 137,788.18 13.12%
年度 4 三阳机车工业有限公司 塑料后货箱 17,558.28 2.89%
合计 101,658.86 16.71%
年度 4 KTM AG 整车及配件 19,279.62 2.88%
合计 100,339.73 14.98%
注:上述供应商采购额均为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数据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98%、
个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 3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上述供应商中,除
香港和信持有 KTM AG 母公司 PMAG2%的股权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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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具体使用及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 2,191.19 4,601.21 2,841.14 2,403.78
用量(度) 2,741.16 5,152.88 3,126.11 2,500.65
采购单价(元/度) 0.80 0.89 0.91 0.96
(五)产品进出口国的有关对外贸易政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采购占比较低,主要系境内采购,但公司境外销售占比
较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境内外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销售 292,485.77 30.54 387,408.15 26.39 258,369.05 21.94 258,350.11 23.39
境外销售 665,197.53 69.46 1,080,608.22 73.61 919,333.05 78.06 846,116.40 76.61
合计 957,683.30 100.00 1,468,016.37 100.00 1,177,702.10 100.00 1,104,466.51 100.00
公司主要外销收入来自于北美洲和欧洲,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
关系良好,业务结构较为稳定,因此,公司内外销比例分布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由于美国市场是公司重要的外销市场之一,因此中美贸易摩擦对
公司的境外销售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公司已采取多维度应对策略,结合全球化
布局与产品特性,在规避关税冲击的同时持续拓展国际市场。
近年来,公司全球化战略成效显著,持续拓展非美区域和加速燃油摩托车、
极核电动车业务发展,公司目前市场结构愈发多元、稳健,抵御风险的能力已显
著增强。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致力于构建高效、灵活的全球产能布
局,在中国、泰国和墨西哥建立了生产基地,形成多点支撑生产体系。三地生产
基地之间产能调配空间大,能依据市场需求的变化,灵活调整生产计划,确保供
应链既稳定又灵活。
公司目前在墨西哥已建立充足产能储备,建厂初期就投资建设了完备的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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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总装等核心工艺生产线。这一布局为公司筑牢了生产根基,通过前期的磨
合爬坡,不仅生产体系愈发稳定,也能够快速应对未来规模化生产的需求。通过
产能爬坡和精益生产管理,公司将持续降低单位制造成本,有效对冲关税带来的
成本上升压力,维持合理的盈利水平。
(六)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政策和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受到安全生产
监督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重视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
关政策,执行“三废”治理措施,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保部
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总体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发生环保事故或因环保问题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1)深耕主业,推动业绩持续增长
聚焦高端动力运动细分市场,坚持两四轮并进的产品策略。以重点产品为抓
手,一地一策,制定精准、灵活的营销策略与服务方案,强化重点市场攻坚,扩
大高附加值产品市场份额。优化区域渠道布局,拓宽全球市场,拓展新兴客户群
体,挖掘多元化利润增长点,全力保障经营目标高质量达成。构建具备竞争力的
电动两轮产品组合,持续打造品牌高端形象,拓展销售渠道,实现销量目标和营
收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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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创新,驱动产品引领市场
精准洞察用户核心需求,强化产品与市场链接,在运动玩乐、家庭出行、电
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低碳环保等领域加速研发成果转化,提升产品、技术与
用户场景的匹配,扩充产品线,增强产品竞争力。
坚持可持续发展经营策略,加速电动化赛道进阶步伐,以技术为牵引,通过
不断创新,提升全栈自研的能力,全面发展智能新能源产品。围绕市场和用户价
值观,持续完善三电系统平台,加速电动化产品品类的开发和投放,打造面向未
来且具有持续竞争力的电动化产品线,通过品类创新、服务升级和生态共创,持
续为用户打造潮玩生活方式。
(3)布局全球,推进产业协同升级
全球化视野统筹产业布局与生产能力转化,推进生产运转的精益与高效,基
于业务发展需求,科学规划产能扩张路径,确保产能与市场需求动态匹配;立足
更高战略方向,深化推动数字化制造基地建设,提升公司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和智
能化制造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打造具有全球竞
争力的智能制造体系。
(4)激发活力,实现组织高效运转
以业务价值链为核心,推动组织架构模块化升级,强化跨部门协同与核心能
力建设,建立快速响应市场、高效决策的创新管理体系;打造全球化、多元化人
才梯队,通过“精准引进+长效培养+动态考核+畅通晋升”四维机制,提升团队
竞争力,实现组织年轻化与运营柔性化;建立科学、透明的人才评价体系,以绩
效为导向,完善短期激励与长期发展并重的薪酬结构,激发组织活力与创新动能;
塑造开放、进取的企业文化,强化员工认同感与归属感,以文化驱动人才成长与
业务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5)精益管控,保障业务高质量发展
秉持稳健发展原则,以精益化管理为引领,全力推进全产业链降本增效,通
过精细化管控现金流与费用预算,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来有
效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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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全球化运营与风控管理,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与重要事项,深入开
展风险识别与内控管理活动,持续完善合规、内控、风险、法务“四位一体”管
控体系,健全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监控与处置机制,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筑牢
根基。
公司以“让生命享受更多运动乐趣”为使命,凭借在全地形车与摩托车领域
的深厚技术积累与卓越品牌影响力,紧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特点,全面推
进全球化、智能化与电动化战略的深化协同。以技术驱动产品创新,以生态构建
引领行业变革,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动力运动品牌”。
公司以“两轮、四轮、电动”产品为核心,加速全球化布局,构建涵盖产品、
渠道、研发、制造与服务的全产业链竞争力,持续推动业务的稳健增长。
(1)市场拓展与品牌建设:持续提升品牌价值
市场的营销网络体系。进一步深耕北美、欧洲等成熟市场,积极开拓南美、中东
等新兴潜力市场,加大资源投入,精准开发并投放更贴合当地市场需求的产品,
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动力运动产品的个性化追求,结合本土文化与使用场景,打造具有创新性与竞争
力的产品,提升国内市场的占有率。
动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品牌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与美誉度。
(2)研发创新:整合全球资源,驱动产品升级
化研发平台。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以及与国际品牌合作研发等多种方式,持
续提升产品迭代能力,确保产品在技术与性能上始终处于行业前沿。
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加速新技术的转化与落地,为产品创新提供强大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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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需求,将用户反馈融入产品研发全过程,打造更贴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提
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制造协同:优化全球布局,提升供应链韧性
哥、泰国、杭州、重庆等制造基地的布局与运营。通过各基地的协同合作,实现
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共享,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
立稳定合作关系;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供应链透明度与协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与库存风险,增强供应链抗风险能力。
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打造绿色、可持续的生产体系,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八、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研发费用 54,888.93 102,594.52 92,426.47 75,215.75
营业收入 985,543.32 1,503,806.01 1,211,034.72 1,137,801.69
占比 5.57% 6.82% 7.63% 6.61%
(二)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情况如下:
项目
研发人员人数(人) 1,584 1,508 1,431 1,210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
人数的比例(%)
(三)重要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三:发行人拥有的境内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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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及“附件四:发行人拥有的境外专利权”。公司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情况参见
本节之“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5、非专
利技术”。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和技术积累,不断加强新产品的
研发和工艺水平的提高,目前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及应用情况如下:
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来源 技术优势及应用情况
酸 BMS:实时监控温度、电压、电流等信息,采用汽车
级算法计算 SOC、SOE、瞬时电耗等,与整车、云平台
保持通信;
电池温度调整充电策略,根据电压/电池规格智能调整充
电策略,保证电池安全与寿命;
压、电流等信息,具有电池温度异常提醒,充电异常提
醒。
(1)大电量≥3.3kWh,高能量密度≥185Wh/kg;
(2)支持-10℃低温充电,可扩展加热功能;
(3)大动力,支持大功率持续放电,超大峰值放电,1C
快充;
(4)超长寿命,≥1500 次循环;
(5)支持多包并联使用,满足不同的续航里程;
(6)智能 BMS,实时监控电池;
(7)支持脚踏和坐桶安装。
(1)精研材料配方,动力强劲;
(2)层层技术加码,极致安全;
(3)超长寿命,高性价比;
(4)全面防护,稳固耐用。
速度慢;采用一线通,塑料外壳,价格便宜;重量轻;
体积小;方便携带;
小功率标充充
电器
电自铅酸:48V 6A(3C 认证)
电摩锂电:72V 12A
电摩铅酸:72V 6A/8A
度快;一线通\484\CAN 通信并存,压铸铝外壳,价格贵;
大功率快充充
电器
电自锂电:48V 2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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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来源 技术优势及应用情况
电摩锂电:72V 35A;
电源三合一 3.3kW 双向 OBC,可拓展至更高功率
+1.5kWDC/DC+PDU,能满足 350VDC 的电池充电,对
外放电等功能。整体产品符合欧美国家的法规需求,同
时满足整车 EMC 需求;
高安全性;
实现复杂先进的控制策略,增加了电源系统的稳定性;
装效率更高,更加稳定可靠;
高兼容性:可兼容 48V-96V 平台,兼容 CAN 通讯和 RS485
通信
架构,硬件关键元器件选用车规级
系统最高效率≥95%,兼容 72-350V 电压平台;
被动放电、高压互锁、防飞车等主动安全功能;
收功能
电驱动功率输出≥80kW;电驱动扭矩输出≥2500Nm;
最高转速≥15000rpm。
动润滑设计,保证减速器 190mm 超大中心距润滑
主被动放电、多种驾驶模式、能量回收等功能,满足整
车多功能需求。
减速器二合一使用内转子 IPM、抗干扰差分式位置传感
器等优秀设计,通过全新多目标电磁设计优化电机永磁
体、铁芯等核心元器件,使其损耗降低、发热量减少,
并能在自然风冷状态下满足用户骑行使用,同时使整车
系统轻量化,降低系统故障风险及维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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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来源 技术优势及应用情况
占比高;
两轮行业首发四合一侧挂电驱总成,高度集成化,由电
机、电机控制器、减速器、后平叉共四部分组成,其中
电机电控共壳体设计,减速器、后平叉分体设计,其通
过机械方式与电机电控壳体连接。该设计方案不仅充分
考虑了结构集成带来的空间及成本节省,同时为方便不
同车型匹配对核心零部件预留拓展空间。
自然风冷;
高
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情况
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
其他设备。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净值为 177,291.82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房屋及建筑物 109,645.01 111,274.18 80,099.00 58,883.62
机器设备 61,710.61 63,248.45 49,074.41 31,945.10
运输设备 707.80 620.99 790.12 643.18
电子设备及其他 5,228.40 5,388.96 3,479.29 4,213.16
合计 177,291.82 180,532.59 133,442.83 95,685.06
固定资产的成新率参见“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财
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分析”之“11、固定资产”。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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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编号 规划用途 房屋坐落 登记时间
(㎡)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杭经济开发区五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杭经济开发区五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杭经济开发区五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杭经济开发区五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杭经济开发区五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杭经济开发区五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杭经济开发区五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杭经济开发区五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杭经济开发区五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杭经济开发区五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杭经济开发区五
临平区临平街道五
洲路 118 号 11 幢
临平区临平街道五
洲路 118 号 12 幢
临平区临平街道五
洲路 118 号 13 幢
浙(2024)杭州
临平区临平街道五
洲路 118 号 14 幢
临平区临平街道五
洲路 118 号 15 幢
临平区临平街道五
洲路 118 号 16 幢
临平区临平街道五
洲路 118 号 17 幢
MN 55442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26,145.12 万元,其中土
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和特许权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8,281.43 万元、4,435.64
万元、2,511.75 万元和 916.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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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号 权利性质 用途 取得时间 使用期限 土地坐落 面积(㎡)
杭州市余杭区
浙(2020)余杭
临平街道小林
社区、结网社
区、建富社区
杭余出国用
余杭区临平街
道建富社区
浙(2024)杭州
余杭区临平街
道结网社区
桐乡市崇福
浙江极核智 浙(2025)桐乡
镇,鹏辉大道
东侧,店街塘
公司 0019078 号
港北侧
桐乡市崇福
浙江极核智 浙(2025)桐乡
镇,新中路西
侧,店街塘港
公司 0019077 号
北侧
浙江极核智 浙(2025)桐乡 桐乡市崇福
公司 0024044 号 东侧
桐乡市崇福
浙江极核智 浙(2025)桐乡
镇,鹏辉大道
东侧,店街塘
公司 0024052 号
港北侧
桐乡市崇福
浙江极核智 浙(2025)桐乡
镇,鹏辉大道
东侧,店街塘
公司 0024067 号
港北侧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商标 880 项,其中境内商标 266 项,境
外商标 614 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发行人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及“附件
二:发行人拥有的境外注册商标”。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有效授权的专利 1,942 项,其中境内专
利 1,770 项、境外专利 172 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三:发行人拥有的境内专利
权”及“附件四:发行人拥有的境外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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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著作权情况如下: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序号 权利人 案件名称 申请类型 登记号 登记日
CFMOTO RIDESYNC
APP(IOS)V1.0.0
CFMOTO RIDESYNC
APP(Android)V1.0.0
CFMOTO IOS APP(新
车预约)V5.0.2
ZEEHO APP (鸿蒙版)
V1.0.0
CFMOTO APP(鸿蒙
版) V1.0.0
ZEEHO APP (鸿蒙版)
V1.0.0 电子版
CFMOTO APP(鸿蒙
版) V1.0.0 电子版
ZEEHO IOS APP(感应
解锁)V1.1
CFMOTO IOS APP
(数字钥匙)V5.0.1
CFMOTO IOS APP
(运动相机)V5.0.0
ZEEHO 小程序
V1.0
ZEEHO 签到盲盒抽奖
软件 V1.0
CFMOTO 骑行报告软
件 V1.0
CFMOTO 大数据管理
系统平台 V1.0
CFMOTO OTA 平台操
作系统 V1.0
ZEEHO 车辆分享小程
序 V1.0
CFMOTO 签到抽奖管
理系统 V1.0
春风综合项目管理系统
V1.0
春风接口平台系统
V1.0
终端销售情况管理驾驶
舱软件 V1.0
ZEEHO 国内 motoplay
软件 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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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案件名称 申请类型 登记号 登记日
春风数字化铁骑管理平
台操作系统 V1.0
春风数字化铁骑管控平
台操作系统软件 V1.0
春风公务车电子画册小
程序 V1.0
春风高管驾驶舱管理平
台 V1.0
春风官方用户投稿平台
V1.0
故障中心软件
V1.1.1
小风无忧铁骑售后服务
系统 V1.0
Gforce 软件
V1.1.1
负一屏软件
V1.2.8
会员中心应用软件
V1.3.0
多媒体软件
V1.2.8
蓝牙电话应用软件
V2.2.5
设置应用软件
V2.5.4
CFMOTO YOUTH 软件
(Android 版)V1.0.0
CFMOTO YOUTH 软件
(iOS 版)V1.0.0
CFMOTO APP 国际版
(Android 版)V1.0
CFMOTO APP 国际版
(ios 版) V1.0
CFMOTO OTA 远程升
级系统 V0.0.1
下线 OTA 升级质检系
统 V1.0
CFMOTO APP(Android
版) V4.0.8
CFMOTO APP(ios 版)
V4.0.8
CFMOTO 路书管理系
统 V0.0.1
CFMOTO 在线订购小
程序 V1.0
CFMOTO 电子说明书
系统 V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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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案件名称 申请类型 登记号 登记日
CFMOTO 二代车监控
电动车风控系统 V1.0
CFMOTO 风控平台管
理系统 V1.0
ZEEHO APP(IOS 版)
V1.0
ZEEHO APP(Android
版) V1.0
春风托书管理系统
V1.0
公务车三维展示 APP 软
件(IOS 版)V1.0
公务车三维展示 APP 软
件(Android 版)V1.0
KTMR2R
活动软件 V1.0
cfmoto 售后服务助手系
统 V1.0
春风动力智能电动摩托
V1.0
春风动力智能电动摩托
版) V1.0
春风客户化服务运维平
台 V3.0
春风客户化服务运维平
台 V2.0
春风供应商协同管理软
件系统 V1.0
春风财务预算管控软件
系统 V1.0
春风数据集成管理平台
软件 V1.0
春风特种 春风智慧铁骑管控系统
装备 平台 V1.0
现代工业产品设计服务
系统 V1.0
一体化工业设计辅助平
台 V1.0
工业产品快速设计绘图
软件 V1.0
工业产品设计立体化成
像软件 V1.0
基于工业设计的计算机
三维辅助设计系统 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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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案件名称 申请类型 登记号 登记日
务平台 V1.0
智能化营销策划管理系
统 V1.0
广告营销推广服务系统
V1.0
(2)美术作品及其他类型的著作权
序号 权利人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登记号 登记日
浙作登字
-2024-F-00034156
浙作登字
-2024-F-00027294
浙作登字
-2024-F-00026910
浙作登字
-2024-F-00021537
浙作登字
-2024-F-00021538
国作登字
-2024-F-00223300
国作登字
-2024-F-00223299
浙作登字
-2024-F-00014463
浙作登字
-2024-F-00014169
浙作登字
CITY PLAY SPORT 浙作登字
贴花 11-2023-F-41539
字体 11-2023-F-41116
字体 11-2023-F-41115
宣字体 11-2023-F-41114
国作登字
-2023-F-00267980
?inspire freedom!产品 国作登字
标语 -2023-F-00165797
国作登字
-2023-F-00161719
ZFORCE SPORT R 遥 浙作登字
控玩具车 彩盒包装 11-2023-F-23127
产品 slogan 11-2023-F-20538
浙作登字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权利人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登记号 登记日
C!TY PLAY –LOGO 浙作登字
设计 11-2023-F-16722
C!TY FUN –LOGO 浙作登字
设计 11-2023-F-15773
CL-C(春风动力 CL-C 浙作登字
系列商品 LOGO) 11-2023-F-15415
浙作登字
浙作登字
产品 slogan 11-2023-F-5223
slogan 11-2023-F-5222
XO 狒狒 赛车手 产品 浙作登字
slogan 11-2023-F-5221
浙作登字
浙作登字
浙作登字
春风 CF400J-3 益智积 浙作登字
木模型(小款) 11-2023-F-3344
春风 250SR 益智积木 浙作登字
模型(大款) 11-2023-F-2912
春风 250SR 益智积木 浙作登字
模型(小款) 11-2023-F-2867
春风 CF400J-3 益智积 浙作登字
木模型(大款) 11-2023-F-2866
ZFORCE 950 SPORT 浙作登字
新皇室蓝车模 3D 图 11-2023-F-1946
浙作登字
浙作登字
ZFORCE SPORTS R 新 浙作登字
皇室蓝车模 11-2022-F-47392
浙作登字
浙作登字
浙作登字
浙作登字
浙作登字
浙作登字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权利人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登记号 登记日
浙作登字
浙作登字
浙作登字
浙作登字
CFMOTO offroad 国作登字
KIDS LOGO 系列作品 -2022-F-10164247
PLAY TO WIN 国作登字
wordmark -2022-F-10143945
国作登字
-2022-F-10143949
国作登字
-2022-F-10143946
国作登字
-2022-F-10141611
CFORCE EV110 车身 国作登字
贴花 -2022-F-10122089
国作登字
-2022-F-10122092
play to win-系列作品 -2022-F-10110627
to win-系列作品 -2022-F-10110630
列作品 -2022-F-10110628
列作品 -2022-F-10110626
FLOW -2022-F-10115137
国作登字
-2022-F-10108179
国作登字
-2022-F-10066828
CFMOTO D-SCAN 国作登字
LOGO 设计 -2021-F-00021489
国作登字
-2021-F-01232035
国作登字
-2020-F-00009474
国作登字
-2020-F-00007136
国作登字
-2020-F-01185837
国作登字
-2020-F-01104074
国作登字
-2020-F-0110678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权利人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登记号 登记日
国作登字
-2020-F-00839675
国作登字
-2019-F-00947356
国作登字
-2019-F-00947357
国作登字
-2019-F-00778366
国作登字
-2018-F-00665316
国作登字
-2018-F-00573327
发动机品牌中文 国作登字
标准字 -2018-F-00573328
国作登字
-2015-F-00174484
合集 -2023-F-00265675
以类似摄制
小风表情包-特种车 国作登字-2022-Ⅰ
系列 -10270191
创作的作品
以类似摄制
小风表情包-摩托车 国作登字-2022-Ⅰ
系列 -10270202
创作的作品
以类似摄制
国作登字-2022-Ⅰ
-10201725
创作的作品
浙作登字
浙作登字
XO 飞行员主题熊仔背 浙作登字
包设计稿 11-2023-L-42307
浙作登字
春 风 250SR 积 木 玩 浙作登字
具组装说明书(小款) 11-2023-L-2865
春风 250SR 积木玩具 浙作登字
组装说明书(大款) 11-2023-L-2863
春风 CF400J-3 积木玩 浙作登字
具组装说明书(小款) 11-2023-L-2864
春风 CF400J-3 积木玩 浙作登字
具组装说明书(大款) 11-2023-L-2862
ZEEHO 终端空间形象 浙作登字
SI 手册 11-2022-L-21322
CFMOTO4.0 维修间标 浙作登字
准手册 11-2022-L-20219
CFMOTO4.0 形象建店 浙作登字
指导手册 11-2022-L-2021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权利人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登记号 登记日
春风动力智慧工厂
浙作登字
效果图
春风动力智能电动摩
浙作登字
手册
国作登字
-2014-L-00126428
国作登字
-2014-L-00126429
(1)2016 年,发行人与 WP Performance Systems GmbH 签署《技术与许可
协议》,取得轻质车架的制造开发相关技术的使用权并将部分新系列摩托车轻质
钢车架的设计和制造技术转让给发行人,用以制造并向 WP Performance Systems
GmbH 供应轻质钢车架以及使用该技术对其在中国生产的全地形车/(并排)实
用任务车的钢车架设计进行升级,有效期为 10 年。
(2)2018 年,春风凯特摩与 KTM AG 签署《技术买卖及转让协议》,取得
用于开发 799cc 排量 IL2 摩托车发动机的技术,用以将该技术产业化,包括摩托
车发动机的制造、装配、安装以及维修,以及前述制造和/或组装的完整装配的
摩托车的经销。
(3)2020 年,发行人与 KTM AG 签署《技术出售和转让协议》,取得 KTM
AG 自主研发的 799cc 排量摩托车 IL2 底盘以及 KTM AG 自主研发的 899cc 排量
摩托车 IL2 发动机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用以促进
KTM 车型的开发和本地化。
(三)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境内租赁房产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标的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东营东瑞体育 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与东八路
公司 230 亩
北京鑫人和物 众悦行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前二街 2024.8.16-
业管理有限公 商贸 北侧 5A 号 1-5、5A11-15、5B1-8 203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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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标的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司 室房屋(产证地址:北京市顺义
区天竺镇小王辛庄南路 9 号),
共计 2,593 平方米
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 1567 号
计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2027.4.30
重庆天安数码 724.38 平方米
精睿科技
城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 1567 号
号,共计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8.5.31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建
重庆数码模车 生产、物
桥大道 1 号,重庆数码模车身模 2023.12.1-
具有限公司厂区 A 厂房、B 厂房, 2026.12.31
司 及仓储
租赁面积 23,663 平方米
浙江春风
动力股份
上海亨和工贸 上海市汇龙路 129 号 F 座 101 室, 2024.7.10-
有限公司 租赁面积为 1,229.52 平方米 2027.7.9
上海分公
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顺风路 793
号的中国平安杭州综合产业园 2023.4.12-
F1A1 区域,租赁面积 14,911.1 2026.4.11
平方米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顺风路 793
春风动力 号的中国平安杭州综合产业园 2025.1.1-
销售 F1A3U4 区域,租赁面积 2,000 2025.8.24
平方米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顺风路 793
春风动力 号的中国平安杭州综合产业园 2024.11.1-
销售 F1A4 区域,租赁面积 15,693.2 2025.10.31
平方米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顺风路 793
杭州安睿科技
春风动力 号的中国平安杭州综合产业园 2025.3.1-
销售 F1A5U4 区域,租赁面积 5,018.7 2025.8.24
公司
平方米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顺风路 793
春风动力 号的中国平安杭州综合产业园 2025.2.1-
销售 F2A2 区域,租赁面积 19,242.8 2026.1.31
平方米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顺风路 793
春风动力 号的中国平安杭州综合产业园 2025.3.1-
销售 F2A1A4 区域,
租赁面积 30,124.3 2026.1.31
平方米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顺风路 793
号的中国平安杭州综合产业园 2024.10.28-
F2A3U4 区域,租赁面积 2,000 2025.10.27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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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标的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顺风路 793
春风动力 号的中国平安杭州综合产业园 2024.8.25-
销售 F1A2U2 区域, 租赁面积 5,005.20 2025.8.24
平方米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顺风路 793
春风动力 号的中国平安杭州综合产业园 2024.12.12-2
销售 F2A3U4 区域,租赁面积 1,000 025.10.27
平方米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
临平大道 9 号杭州易商大东南园
区,位于园区 A 栋二层的 A5、
A7、A8 单元,A 栋二层的 A6 2024.6.1-
单元,B 栋的 B5、B6 单元和 C 2026.12.31
杭州易商大东
栋的 C7 单元,包括二层的仓库
南实业发展有
春风动力 区域以及工具间及夹层,总计建 仓储
限
筑面积为 26,131.58 平方米
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
临平大道 9 号杭州易商大东南园
区域,计租面积为 3,035.83 平方
米
浙江省桐乡市锦绣路 858 号浙江
易嘉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园区 2024.4.1-
为 4607.78 平方米
浙江省桐乡市锦绣路 858 号浙江
浙江易嘉科技 易嘉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综合 2024.4.1-
有限公司 办公楼一层办公室三间,租赁面 2027.3.31
积 96 平方米
浙江省桐乡市锦绣路 858 号浙江
易嘉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园区 2025.1.1-
平方米
乐清市众达模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湾临 2024.11.11-2
港经开区外溪路 20 号 2 号楼 026.11.10
司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
杭州航通园区 办公、生 2025.1.1-202
管理有限公司 产、制造 6.12.31
面积 5,278 平方米
桐乡市崇福镇南阳村孙家角 66
号浙江品矾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品矾智能 春风动力 2025.4.16-20
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 26.4.15
号,租赁面积 20,930.18 平方米
注:上表中的第 8、10 项租赁将于到期后续租,第 14 项租赁到期后不再续租。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境外不动产租赁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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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标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墨 西哥 新 莱 昂州 阿 波
WALTON 3 达 卡 市 “ VYNMSA
FIDEICOMISO 2023 年 7 月 15
INDUSTRIAL 日起 10 年
约 47,261.35 平方米的
WV I CIB/3676
土地及其地上建筑
墨西哥新莱昂州阿波
WALTON 3 达 卡 市 “ VYNMSA
FIDEICOMISO 2023 年 8 月 3 日
INDUSTRIAL 起 10 年
WV I CIB/3676 积约 27,932.493 平方
米的土地及地上建筑
墨西哥新莱昂州阿波
WALTON 3 达 卡 市 “ VYNMSA
FIDEICOMISO 实际占用房屋 5
INDUSTRIAL 个月起算的 10 年
WV I CIB/3676 积约 1,609.837 平方米
的土地及地上建筑
查春骚省普兰姚区华
GP Motor 2025 年 1 月 1 日
三 荣 街 道 Moo 7 346
号共计 400 平方米的
Ltd. 31 日
工业用地
明尼苏达州布鲁克林
办公室、
Winnetka 公园,温尼特卡大道 2025 年 2 月 10
Partners,LLC 北 ,建 筑面 积 共 日起 125 个月
产设施
位 于 美 国 19351
Smart Montrose St 66021
日起 3 年
LLC 的 智 慧 仓 库 ( Smart
Warehousing)
大陆商浙江
春风动力股 彰化县员林市莒光路
份有限公司 736 巷 26 号 1 楼
台湾分公司
十、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一)国内业务许可和产品认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
业及产品》,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经申请取得生产准入许可的车辆产
品如下:
许可
序号 公司名称 产品号/产品 ID 车辆型号 车辆名称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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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序号 公司名称 产品号/产品 ID 车辆型号 车辆名称
批次
电动两轮摩
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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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序号 公司名称 产品号/产品 ID 车辆型号 车辆名称
批次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许可
序号 公司名称 产品号/产品 ID 车辆型号 车辆名称
批次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许可
序号 公司名称 产品号/产品 ID 车辆型号 车辆名称
批次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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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序号 公司名称 产品号/产品 ID 车辆型号 车辆名称
批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产品已通过 3C 认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认证产品 认证车型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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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认证产品 认证车型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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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认证产品 认证车型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认证产品 认证车型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认证产品 认证车型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电动两轮摩
托车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认证产品 认证车型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极核电动车
制造
极核电动车
制造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
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电动两轮摩
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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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认证产品 认证车型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极核电动车
制造
除作为生产商持有上述 3C 认证外,发行人作为认证委托人尚持有如下进口
产品的 3C 认证:
序号 认证产品 认证车型 生产商国别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KTMR2R 890
ADVENTURE R
NORDEN 901
EXPEDITION
KTMR2R 1290 SUPER
DUKE GT
KTMR2R 1290 SUPER
DUKE RR
KTMR2R 1290 SUPER
ADV R
KTMR2R 1290 SUPER
ADV S
KTMR2R 1290 SUPER
DUKE R
ADVENTURE R
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进
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
(商产发[2012]318 号)规定,国家
对摩托车(含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生产企业实行出口资质管理,对
出口经营企业实行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管理,并对生产企业授权实行分类管理。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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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获得出口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摩托车产品(含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
出口业务。
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 2022
年度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及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
业名单的公告》、《关于公布 2023 年度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
摩托车及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的公告》、《关于公布 2024 年度符
合申领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及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的公告》、《关于 2025 年度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
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的公示》,春风动力在报告期内被列入符合申领
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名单,申报类别为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
车、全地形车,凯特摩在报告期内被列入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的生产
企业名单,申报类别为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的进出口经营资质备案情况如下:
备案类型 备案主体 备案编号 有效期
发行人 3301969533 长期
春风动力销售 3301969BFU 长期
进出口货物收 凯特摩 3301939FWF 长期
发货人备案 极核智能装备 3304960EHB 长期
合忻贸易 3303963AJX 长期
杰西嘉 3301969DW7 长期
(二)国外市场产品认证情况
根据美国环保相关规定,在机动车(包括全地形车)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方面,
美国环境保护署要求美国车辆制造商/进口商必须向美国环境保护署申请认证,
相关产品必须通过 EPA 认证,获得证书并加贴标志后方可进入美国相关市场销
售。除此以外,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委员会规定,对于出口到加州的产品,
需加办 CARB 认证。
发行人销售至美国市场的相关产品均已获得 EPA 认证,且销往美国加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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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亚州的产品均已取得 CARB 认证,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取得的 EPA 认证及 CARB 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 车型号 法规类别 认证号
CF1000UU-8 U10 PRO
CF1000UU-8K U10 PRO HIGHLAND
CF1000UU-8L U10 XL PRO
CF1000UU-8LK U10 XL PRO HIGHLAND
CF1000UZ-8 U10 PRO
CF1000UZ-8K U10 PRO HIGHLAND
CF1000UZ-8L U10 PRO HIGHLAND
CF1000UZ-8LK U10 XL PRO HIGHLAND
CM1000UU-8 U10 PRO
CM1000UU-8K U10 PRO HIGHLAND SCMAX.998U1Y-0
CM1000UU-8L U10 XL PRO 13-R01
CM1000UU-8LK U10 XL PRO HIGHLAND
CM1000UZ-8 U10 PRO
CM1000UZ-8K U10 PRO HIGHLAND
CM1000UZ-8L U10 XL PRO
CM1000UZ-8LK U10 XL PRO HIGHLAND
CT1000UZ-8 U10 PRO
CT1000UZ-8K U10 PRO HIGHLAND
CT1000UZ-8L U10 XL PRO
CT1000UZ-8LK U10 PRO HIGHLAND
CF600UU UFORCE 600
CF600UZ UFORCE 600
CM600UU UFORCE 600 SCMAX0.58U1S-01
CM600UZ UFORCE 600 0-R01
CT600UU UFORCE 600
CT600UZ UFORCE 600
CF800AU-3 CFORCE 800 Touring
CF800AZ-3 CFORCE 800 Touring
CM800AU-3 CFORCE 800 Touring SCMAX0.80A3W-0
CM800AZ-3 CFORCE 800 Touring 02-R01
CT800AU-3 CFORCE 800 Touring
CT800AZ-3 CFORCE 800 Touring
CF800SU-2 ZFORCE800 Trail
CF800SZ-2 ZFORCE800 Trail
CM800SU-2 ZFORCE800 Trail SCMAX0.80S1W-0
CM800SZ-2 ZFORCE800 Trail 11-R01
CT800SU-2 ZFORCE800 Trail
CT800SZ-2 ZFORCE800 Trail
CF800UU-4 UFORCE 800 XL
CF800UZ-4 UFORCE 800 XL
CM800UU-4 UFORCE 800 XL SCMAX0.80U3W-0
CM800UZ-4 UFORCE 800 XL 12-R01
CT800UU-4 UFORCE 800 XL
CT800UZ-4 UFORCE 800 XL
CF1000AU-2 CFORCE1000 Touring
CF1000AU-2A CFORCE1000 OVERLAND,
CF1000AZ-2 CFORCE1000 Touring
SCMAX0.96A2Y-0
CM1000AU-2 CFORCE1000 Touring
CM1000AU-2A CFORCE1000 OVERLAND
CM1000AZ-2 CFORCE1000 Touring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车型号 法规类别 认证号
CM1000AZ-2A CFORCE1000 OVERLAND
CT1000AU-2 CFORCE1000 Touring
CT1000AU-2A CFORCE1000 OVERLAND
CT1000AZ-2 CFORCE1000 Touring
CT1000AZ-2A CFORCE1000 OVERLAND
CF1000SU-3 ZFORCE950 Trail
CF1000SU-3A ZFORCE950 Sport
CF1000SZ-3 ZFORCE950 Trail
CF1000SZ-3A ZFORCE950 Sport
CM1000SU-3 ZFORCE950 Trail
CM1000SU-3A ZFORCE950 Sport SCMAX0.96S3Y-00
CM1000SZ-3 ZFORCE950 Trail 8-R01
CM1000SZ-3A ZFORCE950 Sport
CT1000SU-3 ZFORCE950 Trail
CT1000SU-3A ZFORCE950 Sport
CT1000SZ-3 ZFORCE950 Trail
CT1000SZ-3A ZFORCE950 Sport
CF1000SU-3L ZFORCE 950 Sport-4
CF1000SZ-3L ZFORCE 950 Sport-4
CM1000SU-3L ZFORCE 950 Sport-4 SCMAX0.96S4Y-00
CM1000SZ-3L ZFORCE 950 Sport-4 9-R01
CT1000SU-3L ZFORCE 950 Sport-4
CT1000SZ-3L ZFORCE 950 Sport-4
CF1000UU UFORCE1000
CF1000UU-A UFORCE1000 Alpine
CF1000UZ UFORCE1000
CF1000UZ-A UFORCE1000 Alpine
SCMAX0.96U2Y-0
CM1000UU-A UFORCE1000 Alpine
CM1000UZ UFORCE1000
CM1000UZ-A UFORCE1000 Alpine
CT1000UU UFORCE1000
CT1000UU-A UFORCE1000 Alpine
SCMAX0.96U2Y-0
CT1000UZ-A UFORCE1000 Alpine
CF1000UU-2 UFORCE1000XL
CF1000UU-2A UFORCE1000XL Alpine
CF1000UZ-2 UFORCE1000XL
CF1000UZ-2A UFORCE1000XL Alpine
CM1000UU-2 UFORCE1000XL
CM1000UU-2A UFORCE1000XL Alpine SCMAX0.96U3Y-0
CM1000UZ-2 UFORCE1000XL 07-R01
CM1000UZ-2A UFORCE1000XL Alpine
CT1000UU-2 UFORCE1000XL
CT1000UU-2A UFORCE1000XL Alpine
CT1000UZ-2 UFORCE1000XL
CT1000UZ-2A UFORCE1000XL Alpine
CF1000RU-L X10-4
CF1000RU-S X10
CF1000RZ-L X10-4
CF1000RZ-S X10 SCMAX.998R1Y-0
CF1000SU-L X10-4 14
CM1000RU-L X10-4
CM1000RU-S X10
CM1000RZ-L X10-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车型号 法规类别 认证号
CM1000RZ-S X10
CF1000SZ-2 Z10 EXR Rampage
CF1000SZ-2L Z10 EXR-4 Rampage
CF1000SZ-4 Z10 R
CF1000SZ-6L Z10 R-4 SCMAX.998S1Y-01
CM1000SZ-2 Z10 EXR-4 Rampage 5
CM1000SZ-2L Z10 EXR-4 Rampage
CM1000SZ-4 Z10 R
CM1000SZ-6L Z10 R-4
CF1000SU Z10
CF1000SU-L Z10-4
CF1000SZ Z10
CF1000SZ-L Z10-4 SCMAX.998S2Y-01
CM1000SU Z10 6
CM1000SU-L Z10-4
CM1000SZ Z10
CM1000SZ-L Z10-4
SCMAX0.11A1H-0
CF400AU-6S CFORCE 400
CF400AZ-6L CFORCE 400
CF400AZ-6S CFORCE 400
CM400AU-6S CFORCE 400
SCMAX0.40A4Q-0
CM400AZ-6S CFORCE 400
CT400AU-6S CFORCE 400
CT400AZ-6L CFORCE 400
CT400AZ-6S CFORCE 400
CF500AU-10S CFORCE 500, CFORCE 450
CF500AZ-10S CFORCE 500, CFORCE 450
SCMAX0.50A8R-0
CM500AZ-10S CFORCE 500, CFORCE 450
CT500AZ-10S CFORCE 500, CFORCE 450
CF600AU-3LA CFORCE600 Touring
CF600AU-3SA CFORCE600
CF600AZ-3LA CFORCE600 Touring
CF600AZ-3SA CFORCE600
CM600AU-3LA CFORCE600 Touring, SCMAX0.58A2S-00
CM600AU-3SA CFORCE600 1
CM600AZ-3LA CFORCE600 Touring
CM600AZ-3SA CFORCE600
CT600AZ-3LA CFORCE600 Touring
CT600AZ-3SA
CF1000AZ-3 CFORCE1000 MV SCMAX0.96A3Y-0
CM1000AZ-3 CFORCE1000 MV 17
EPA、 SCMAC.126M1A-0
CARB 07
EPA、 SCMAC.449M1Q-0
CARB 03
CF400-9US 450SS
EPA、 SCMAC.449M2Q-0
CARB 05
EPA、 SCMAC.449M3Q-0
CARB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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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车型号 法规类别 认证号
IBEX 800-E
EPA、 SCMAC.799M1W-0
CARB 04
IBEX 800-T
SCMAC.799M2W-0
CF300-5BUS 300SS EPA、 SCMAC.298M2N-0
CF300-5US 300SS CARB 01
CF400AU-6S CFORCE 400
CT400AU-6L CFORCE 400 Touring
CF400AZ-6S CFORCE 400
TCMAX0.40A4Q-0
CT400AZ-6S CFORCE 400
CM400AU-6S CFORCE 400
CF400AZ-6S CFORCE 400
CF500AU-10S CFORCE 500, CFORCE 450
CF500AZ-10S CFORCE 500, CFORCE 450
CT500AU-10S CFORCE 500, CFORCE 450 TCMAX0.50A8R-0
CT500AZ-10S CFORCE 500, CFORCE 450 02
CM500AU-10S CFORCE 500, CFORCE 450
CM500AZ-10S CFORCE 500, CFORCE 450
CF600AU-3LA CFORCE600 Touring
CF600AU-3SA CFORCE600
CF600AZ-3LA CFORCE600 Touring
CF600AZ-3SA CFORCE600
CM600AU-3LA CFORCE600 Touring
CM600AU-3SA CFORCE600 TCMAX0.58A2S-0
CM600AZ-3LA CFORCE600 Touring 03
CM600AZ-3SA CFORCE600
CT600AU-3LA CFORCE600 Touring
CT600AU-3SA CFORCE600
CT600AZ-3LA CFORCE600 Touring
CT600AZ-3SA CFORCE600
CF800AU-3 CFORCE 800 Touring
CF800AZ-3 CFORCE 800 Touring
CM800AU-3 CFORCE 800 Touring TCMAX0.80A3W-0
CM800AZ-3 CFORCE 800 Touring 04
CT800AU-3 CFORCE 800 Touring
CT800AZ-3 CFORCE 800 Touring
CF1000AU-2 CFORCE1000 Touring
CF1000AU-2A CFORCE1000 OVERLAND
CF1000AZ-2 CFORCE1000 Touring
TCMAX0.96A2Y-0
CM1000AU-2 CFORCE1000 Touring
CM1000AU-2A CFORCE1000 OVERLAND
CM1000AZ-2 CFORCE1000 Touring
CM1000AZ-2A CFORCE1000 OVERLAND
TCMAX0.96A2Y-0
CT1000AU-2A CFORCE1000 OVER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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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车型号 法规类别 认证号
CT1000AZ-2 CFORCE1000 Touring
CT1000AZ-2A CFORCE1000 OVERLAND
CF600UU UFORCE 600
CF600UZ UFORCE 600
CM600UU UFORCE 600 TCMAX0.58U1S-0
CM600UZ UFORCE 600 06
CT600UU UFORCE 600
CT600UZ UFORCE 600
CF1000UU UFORCE1000
CF1000UU-A UFORCE1000 Alpine
CF1000UZ UFORCE1000
CF1000UZ-A UFORCE1000 Alpine
CM1000UU UFORCE1000
CM1000UU-A UFORCE1000 Alpine TCMAX0.96U2Y-0
CM1000UZ UFORCE1000 07
CM1000UZ-A UFORCE1000 Alpine
CT1000UU UFORCE1000
CT1000UU-A UFORCE1000 Alpine
CT1000UZ UFORCE1000
CT1000UZ-A UFORCE1000 Alpine
CF1000UU-2 UFORCE1000XL
CF1000UU-2A UFORCE1000XL Alpine,
CF1000UZ-2 UFORCE1000XL
CF1000UZ-2A UFORCE1000XL Alpine
CM1000UU-2 UFORCE1000XL
CM1000UU-2A UFORCE1000XL Alpine TCMAX0.96U3Y-0
CM1000UZ-2 UFORCE1000XL 08
CM1000UZ-2A UFORCE1000XL Alpine
CT1000UU-2 UFORCE1000XL
CT1000UU-2A UFORCE1000XL Alpine
CT1000UZ-2 UFORCE1000XL
CT1000UZ-2A UFORCE1000XL Alpine
CF800UU-4 UFORCE 800 XL
CF800UZ-4 UFORCE 800 XL
CM800UU-4 UFORCE 800 XL TCMAX0.80U3W-0
CM800UZ-4 UFORCE 800 XL 10
CT800UU-4 UFORCE 800 XL
CT800UZ-4 UFORCE 800 XL
CF1000UU-8 U10 PRO
CF1000UU-8K U10 PRO HIGHLAND
CF1000UU-8L U10 XL PRO
CF1000UU-8LK U10 XL PRO HIGHLAND
CF1000UZ-8 U10 PRO
CF1000UZ-8K U10 PRO HIGHLAND
CF1000UZ-8L U10 XL PRO
CF1000UZ-8LK U10 XL PRO HIGHLAND
TCMAX.998U1Y-0
CM1000UU-8K U10 PRO HIGHLAND
CM1000UU-8L U10 XL PRO
CM1000UU-8LK U10 XL PRO HIGHLAND
CM1000UZ-8 U10 PRO
CM1000UZ-8K U10 PRO HIGHLAND
CM1000UZ-8L U10 XL PRO
CM1000UZ-8LK U10 XL PRO HIGHLAND
CT1000UZ-8 U10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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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车型号 法规类别 认证号
CT1000UZ-8K U10 PRO HIGHLAND
CT1000UZ-8L U10 XL PRO
CT1000UZ-8LK U10 XL PRO HIGHLAND
CF800SU-2 ZFORCE 800 Trail
CF800SZ-2 ZFORCE 800 Trail
CM800SU-2 ZFORCE 800 Trail TCMAX0.80S1W-0
CM800SZ-2 ZFORCE 800 Trail 09
CT800SU-2 ZFORCE 800 Trail
CT800SZ-2 ZFORCE 800 Trail
CF1000SU-3 ZFORCE950 Trail
CF1000SU-3A ZFORCE950 Sport
CF1000SZ-3 ZFORCE950 Trail
CF1000SZ-3A ZFORCE950 Sport
CM1000SU-3 ZFORCE950 Trail
CM1000SU-3A ZFORCE950 Sport TCMAX0.96S3Y-0
CM1000SZ-3 ZFORCE950 Trail 11
CM1000SZ-3A ZFORCE950 Sport
CT1000SU-3 ZFORCE950 Trail
CT1000SU-3A ZFORCE950 Sport
CT1000SZ-3 ZFORCE950 Trail
CT1000SZ-3A ZFORCE950 Sport
CF1000SU-3L ZFORCE 950 Sport-4
CF1000SZ-3L ZFORCE 950 Sport-4
CM1000SU-3L ZFORCE 950 Sport-4 TCMAX0.96S4Y-0
CM1000SZ-3L ZFORCE 950 Sport-4 12
CT1000SU-3L ZFORCE 950 Sport-4
CT1000SZ-3L ZFORCE 950 Sport-4
CF1000SU Z10
CF1000SU-L Z10-4
CF1000SZ Z10
CF1000SZ-L Z10-4
CM1000SU Z10 TCMAX.998S2Y-0
CM1000SU-L Z10-4 14
CM1000SZ Z10
CM1000SZ-L Z10-4
CT1000SZ Z10
CT1000SZ-L Z10-4
CF1000RU-L X10-4
CF1000RU-S X10
CF1000RZ-L X10-4
CF1000RZ-S X10
CF1000SU-L X10-4
TCMAX.998R1Y-0
CM1000RU-S X10
CM1000RZ-L X10-4
CM1000RZ-S X10
CT1000RZ-S X10
CT1000SZ-L X10-4
CF1000SZ-2 Z10 EXR Rampage
CF1000SZ-2L Z10 EXR-4 Rampage
CF1000SZ-4 Z10 R
TCMAX.998S1Y-0
CM1000SZ-2 Z10 EXR Rampage
CM1000SZ-2L Z10 EXR-4 Rampage
CM1000SZ-4 Z10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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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车型号 法规类别 认证号
CM1000SZ-6L Z10 R-4
CT1000SZ-2 Z10 EXR Rampage
CT1000SZ-2L Z10 EXR-4 Rampage
CT1000SZ-4 Z10 R
CT1000SZ-6L Z10 R-4
CF650AU-L C6 PRO TOURING
CF650AU-S C6 PRO
CF650AZ-L C6 PRO TOURING
CF650AZ-S C6 PRO
CM650AU-L C6 PRO TOURING
TCMAX0.65A1T-0
CM650AZ-L C6 PRO TOURING
CM650AZ-S C6 PRO
CT650AU-L C6 PRO TOURING
CT650AU-S C6 PRO
CT650AZ-L C6 PRO TOURING
CF650AU-SD C6
CF650AZ-SD C6
TCMAX0.65A2T-0
CM650AZ-SD C6
CT650AU-SD C6
TCMAC.126M1A-0
CF300-5US 300SS TCMAC.298M2N-0
CF300-5BUS 300SS 03
TCMAC.449M1Q-0
CF400 9US 450SS
TCMAC.449M2Q-0
TCMAC.449M3Q-0
IBEX 800-E
TCMAC.799M1W-
IBEX 800-T
TCMAC.799M2W-
TCMAX0.11A1H-0
CF300-5US 300SS
CF300-5BUS 300SS
CF400 9US 450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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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车型号 法规类别 认证号
IBEX 800-E
IBEX 800-T
CF400AU-6S CFORCE 400
CM400AU-6S CFORCE 400
CF600UU UFORCE 600
CT600UU UFORCE 600
CF1000SU-3L ZFORCE 950 SPORT-4
CT1000SU-3L ZFORCE 950 SPORT-4
CF1000UU-2 UFORCE 1000XL
CM1000UU-2 UFORCE 1000XL
CT1000UU-2 UFORCE 1000XL
CF1000UU-2 UFORCE 1000XL ALPINE
CM1000UU-2 UFORCE 1000XL ALPINE
CT1000UU-2 UFORCE 1000XL ALPINE
CF1000SU-3 ZFORCE950 TRAIL
CM1000SU-3 ZFORCE950 TRAIL
CT1000SU-3 ZFORCE950 TRAIL
CF1000SU-3 ZFORCE950 SPORT
CM1000SU-3 ZFORCE950 SPORT
CT1000SU-3 ZFORCE950 SPORT
CF800AU-3 CFORCE 800 TOURING
CT800AU-3 CFORCE 800 TOURING
CF1000AU-2 CFORCE 1000 TOURING
CM1000AU-2 CFORCE 1000 TOURING
CT1000AU-2 CFORCE 1000 TOURING
CF1000AU-2 CFORCE 1000 OVERLAND
CM1000AU-2 CFORCE 1000 OVERLAND
CT1000AU-2 CFORCE 1000 OVERLAND
CF1000UU UFORCE 1000
CM1000UU UFORCE 1000
CT1000UU UFORCE 1000
CF1000UU UFORCE 1000 ALPINE
CM1000UU UFORCE 1000 ALPINE
CT1000UU UFORCE 1000 ALPINE
根据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相关规定,在美国,全地形车产品的进口
或销售需要全地形车的制造商或分销商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递交
所经营的全地形车产品的安全行动计划并获得批准,且遵守所批准的安全行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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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和美国标准(ANSI/SVIA 1-2023)的要求,否则属于非法。 作为发行人在
美国的全地形车的销售公司已向 CPSC 递交所经营的全地形车产品的安全行动
计划并获得批准确保每年符合 USEPA、CPSC 和 NHTSA 相关的安全要求及合规
认证。 已取得进口、销售和分销相关产品必要的许可。
根据欧盟相关规定,凡是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
必须通过 e-mark 相关测试认证,以确保行车的安全及环境保护之要求。发行人
销售至欧盟市场的相关产品均已获得 e-mark 认证,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5 年
序号 车型号 法规类别 认证号
e13*168/2013*02359*00
cor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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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车型号 法规类别 认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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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车型号 法规类别 认证号
e13*167/2013*00477*00 co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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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车型号 法规类别 认证号
(三)排污许可证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有的排污许可/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 持证主体 证书编号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
杭经济开发区绿洲路 16 号
发行人子公司持有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情况如下:
序号 持证主体 证书编号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登记时间 有效期限
JLLY6E001X 建桥工业园(建桥大道 1 号)
CD1W9C001Z 锦绣路 858 号
极核电动车 91330113MAC8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
制造 QU6K1U001X 道绿洲路 16 号 10 幢 101 室
十一、最近三年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行为。
十二、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经营主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之“二、
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公司对其他企业
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十三、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规定,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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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润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或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可以
不进行利润分配。
董事会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
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以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
时机、条件、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且经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表决通过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后,应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
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
要,或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应制定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说明该等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因,
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在审议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会议上,须
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方可将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提交股东会审议。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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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履行股东会特别决议的决
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独
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注重实现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秉承有利于公司正常
经营与持续发展的原则,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的
方式;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
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为正数,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现金流满足公
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
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
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如公司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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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
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如下:
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5 日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
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0,454,163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41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2,140,369.83 元。
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8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
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1,431,863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2.08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4,978,275.04 元。
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7 日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
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2,577,663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3.85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87,424,002.55 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金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上市
分红年度
额(万元) 的净利润(万元)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111,454.26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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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
例为 105.12%,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现金分红的能力及影响因素
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影响公司现金分红的因素主要包括公司的收入规模、盈利情
况、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资本性支出需求、未来资金需求等。
(五)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的
要求,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综合考虑,实施相关现金分红计划。
现金分红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综上,公司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较
匹配。
十四、最近三年公开发行的债务是否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
情形
最近三年,公司未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存在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
本息的情形。
十五、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
息的情况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计)分别为 70,136.63 万元、
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
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
利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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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所处行业,从业务性质及金额大小两方面判断与财
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性水平。在判断业务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会评估业
务是否属于经常性业务,是否显著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
素。在判断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综合考虑其占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
净利润等项目金额的比重情况。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
务资料。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审计意见
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
和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333
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35 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198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57,591.11 714,905.50 450,641.25 432,319.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29.64 911.69 9,826.21 6,525.74
应收账款 171,373.63 144,860.24 108,628.59 85,121.74
应收款项融资 20,657.43 13,044.33 1,255.00 3,120.00
预付款项 11,971.10 14,803.12 10,172.59 11,691.14
其他应收款 10,080.94 10,743.19 9,864.14 10,325.65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存货 247,654.40 253,031.16 166,250.70 206,745.03
其他流动资产 34,417.57 41,007.28 14,246.92 12,059.17
流动资产合计 1,355,275.81 1,193,306.52 770,885.40 767,907.56
非流动资产: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长期股权投资 23,033.86 23,061.00 23,719.46 3,39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665.29 10,482.46 26,051.64 23,256.71
固定资产 177,291.82 180,532.59 133,442.83 95,685.06
在建工程 18,436.04 14,361.86 31,014.65 27,412.85
使用权资产 17,026.30 17,333.59 12,656.08 2,277.47
无形资产 26,145.12 19,355.66 16,700.57 13,214.24
商誉 862.32 862.32 - -
长期待摊费用 3,072.27 2,701.13 2,545.69 1,987.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127.09 16,056.00 8,645.62 10,415.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547.06 11,963.13 5,712.90 9,863.9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9,207.17 296,709.75 260,489.44 187,508.25
资产总计 1,674,482.98 1,490,016.26 1,031,374.83 955,415.81
流动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412.85
应付票据 337,322.49 385,780.32 192,810.00 246,387.00
应付账款 475,014.36 332,568.59 224,493.94 209,106.75
合同负债 50,789.29 29,207.57 15,923.11 14,971.14
应付职工薪酬 39,280.24 42,673.13 33,550.31 24,551.37
应交税费 12,611.41 11,620.75 6,346.82 3,833.70
其他应付款 16,305.58 12,133.76 7,430.70 6,759.45
其中:应付利息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58.14 2,608.31 2,069.00 1,001.83
其他流动负债 17,289.72 12,230.59 9,899.13 8,092.11
流动负债合计 951,171.24 828,823.01 492,523.00 516,116.1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6,197.20 16,173.72 10,911.87 1,251.16
预计负债 3,684.58 3,263.68 3,576.20 1,249.74
递延收益 6,377.14 6,573.59 7,032.98 6,768.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2.44 310.36 132.14 525.59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641.36 26,321.35 21,653.19 9,795.39
负债合计 977,812.60 855,144.36 514,176.18 525,911.58
所有者权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股本 15,257.77 15,143.19 15,045.42 14,983.20
资本公积 287,219.10 269,854.03 254,650.27 243,542.30
其他综合收益 -22,121.27 -21,017.02 -5,559.45 2,465.36
盈余公积 8,302.27 8,302.27 8,302.27 8,302.27
未分配利润 388,570.66 347,122.16 231,443.85 151,905.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
少数股东权益 19,441.86 15,467.28 13,316.30 8,305.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6,670.38 634,871.90 517,198.65 429,504.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74,482.98 1,490,016.26 1,031,374.83 955,415.81
注: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24
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该解释印发
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要求,追溯调整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85,543.32 1,503,806.01 1,211,034.72 1,137,801.69
其中:营业收入 985,543.32 1,503,806.01 1,211,034.72 1,137,801.69
二、营业总成本 868,768.44 1,329,114.78 1,090,598.41 1,046,299.45
其中:营业成本 705,883.30 1,051,731.95 814,687.92 859,567.00
税金及附加 23,946.57 28,741.87 21,187.15 14,216.84
销售费用 52,428.12 105,670.00 124,659.19 77,088.13
管理费用 42,916.04 71,343.55 56,721.92 49,960.98
研发费用 54,888.93 102,594.52 92,426.47 75,215.75
财务费用 -11,294.52 -30,967.11 -19,084.23 -29,749.26
其中:利息费用 842.54 1,562.41 928.39 188.75
利息收入 12,689.67 19,735.24 15,679.46 6,573.16
加:其他收益 2,921.18 4,463.08 5,050.26 3,375.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7.28 -246.57 72.73 -12,275.7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27.14 -636.35 -902.45 -53.81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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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1,413.57 -7,395.73 -5,140.54 -3,252.05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入 468.45 714.65 306.83 224.80
减:营业外支出 590.83 991.82 1,325.07 870.0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9,530.95 13,498.66 13,468.52 3,455.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号填列)
-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亏损以“-”号填列)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04.25 -15,457.57 -8,024.81 -4,822.11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3,054.93 133,928.27 97,645.92 69,171.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968.28 2,209.71 4,918.82 3,857.3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6.58 9.74 6.70 4.6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6.53 9.67 6.69 4.6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28,735.20 1,446,508.69 1,142,476.27 1,118,962.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48,321.14 68,434.87 60,472.78 68,705.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38.31 34,492.36 32,030.54 22,05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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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9,794.65 1,549,435.91 1,234,979.60 1,209,726.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08,068.05 877,448.88 782,240.59 782,828.0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1,122.64 136,127.24 100,885.86 100,762.0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244.66 50,462.54 35,634.82 24,551.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6,362.71 188,122.64 177,748.60 131,808.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9,798.06 1,252,161.30 1,096,509.87 1,039,950.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996.59 297,274.61 138,469.72 169,776.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98.08 17,410.40 4,989.41 62,044.3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07 428.07 789.99 1,228.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1,493.30 204.04 880.36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13.15 19,331.76 5,983.44 64,153.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111.16 8,493.52 43,335.92 26,946.2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505.53 59,613.49 92,179.55 71,718.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992.38 -40,281.73 -86,196.11 -7,565.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31.60 7,482.5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98.50 - - 437.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98.50 11,331.60 7,482.58 437.6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53.90 3,323.12 2,308.49 1,308.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814.23 35,020.95 23,522.53 13,791.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715.73 -23,689.35 -16,039.95 -13,354.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54.14 12,187.30 4,931.74 19,160.74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2,734.34 245,490.84 41,165.40 168,017.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6,713.84 441,223.01 400,057.61 232,040.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9,448.18 686,713.84 441,223.01 400,0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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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情况如下:
主要经 注册资本/投 业务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营地 资额 性质 直接 间接 方式
美国 290 万美元 美国 商贸 100.00 设立
H 美国 10 万美元 美国 投资 100.00 设立
CFF 美国 0.1 万美元 美国 商贸 100.00 收购
和信实业(香港)有限 20,364.42
香港 香港 投资 100.00 收购
公司 万元
浙江春风凯特摩机车 1,050
杭州 杭州 制造 51.00 设立
有限公司 万欧元
杭州春风摩范商贸有
杭州 500 万元 杭州 商贸 100.00 设立
限公司
北京众悦行商贸有限
北京 500 万元 北京 商贸 100.00 设立
公司
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
杭州 1,000 万元 杭州 商贸 100.00 设立
备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春风动力销售有
杭州 1,000 万元 杭州 商贸 100.00 设立
限公司
上海摩芯动量科技有
上海 500 万元 上海 科研 100.00 设立
限公司
CFT 泰国 500 万泰铢 泰国 制造 100.00 设立
浙江杰西嘉传动有限
杭州 1,021 万元 杭州 制造 51.03 收购
公司
CMP 墨西哥 墨西哥 制造 70.00 30.00 设立
元
CFME 墨西哥 墨西哥 制造 51.00 设立
比索
浙江极核电动车制造
杭州 1,000 万元 杭州 制造 100.00 设立
有限公司
大陆商浙江春风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 台湾 台湾 科研 100.00 设立
台币
公司
春风弘睿科技(重庆)
重庆 500 万元 重庆 制造 100.00 设立
有限公司
春风精睿科技(重庆)
重庆 500 万元 重庆 科研 100.00 设立
有限公司
嘉兴市摩范精密机械
嘉兴 500 万元 嘉兴 制造 100.00 设立
有限公司
上海黑桥工业设计有
上海 100.25 万元 上海 服务 51.00 收购
限公司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主要经 注册资本/投 业务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营地 资额 性质 直接 间接 方式
浙江合忻贸易有限公
温州 1,000 万元 温州 商贸 100.00 设立
司
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
嘉兴 10,000 万元 嘉兴 制造 100.00 设立
限公司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并范围变动情况如下:
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极核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春风精睿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春风弘睿科技(重
庆)有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23 年,
公司注销无实际经营的全资子公司 CFF。
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24 年,
公司从第三方收购上海黑桥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
CFME,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四、发行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3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关
于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公司执行
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
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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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公
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24 号),公
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将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
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执
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营业成本 805,287.52 814,687.92 9,400.40
销售费用 134,059.59 124,659.19 -9,400.40
其他流动负债 973.71 9,899.13 8,925.42
预计负债 12,501.62 3,576.20 -8,925.42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营业成本 849,095.76 859,567.00 10,471.24
销售费用 87,559.37 77,088.13 -10,471.24
其他流动负债 984.14 8,092.11 7,107.97
预计负债 8,357.72 1,249.74 -7,107.97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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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倍) 1.42 1.44 1.57 1.49
速动比率(倍) 1.16 1.13 1.23 1.09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39 57.39 49.85 55.0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6.01 55.82 48.07 53.36
每股净资产(元/股) 45.66 40.90 33.49 28.11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98 11.41 12.40 14.98
存货周转率(次) 5.42 4.80 4.24 4.6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15.73 19.63 9.20 11.3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0.67 16.21 2.74 11.21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0.88 6.46 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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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10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
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参见本节“七、经营成果分析”之“(四)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57,591.11 51.22 714,905.50 47.98 450,641.25 43.69 432,319.09 45.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29.64 0.09 911.69 0.06 9,826.21 0.95 6,525.74 0.68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账款 171,373.63 10.23 144,860.24 9.72 108,628.59 10.53 85,121.74 8.91
应收款项融资 20,657.43 1.23 13,044.33 0.88 1,255.00 0.12 3,120.00 0.33
预付款项 11,971.10 0.71 14,803.12 0.99 10,172.59 0.99 11,691.14 1.22
其他应收款 10,080.94 0.60 10,743.19 0.72 9,864.14 0.96 10,325.65 1.08
存货 247,654.40 14.79 253,031.16 16.98 166,250.70 16.12 206,745.03 21.64
其他流动资产 34,417.57 2.06 41,007.28 2.75 14,246.92 1.38 12,059.17 1.26
流动资产合计 1,355,275.81 80.94 1,193,306.52 80.09 770,885.40 74.74 767,907.56 80.3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3,033.86 1.38 23,061.00 1.55 23,719.46 2.30 3,394.77 0.36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固定资产 177,291.82 10.59 180,532.59 12.12 133,442.83 12.94 95,685.06 10.02
在建工程 18,436.04 1.10 14,361.86 0.96 31,014.65 3.01 27,412.85 2.87
使用权资产 17,026.30 1.02 17,333.59 1.16 12,656.08 1.23 2,277.47 0.24
无形资产 26,145.12 1.56 19,355.66 1.30 16,700.57 1.62 13,214.24 1.38
商誉 862.32 0.05 862.32 0.06 - - - -
长期待摊费用 3,072.27 0.18 2,701.13 0.18 2,545.69 0.25 1,987.45 0.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127.09 1.02 16,056.00 1.08 8,645.62 0.84 10,415.72 1.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547.06 1.59 11,963.13 0.80 5,712.90 0.55 9,863.99 1.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9,207.17 19.06 296,709.75 19.91 260,489.44 25.26 187,508.25 19.63
资产总计 1,674,482.98 100.00 1,490,016.26 100.00 1,031,374.83 100.00 955,415.8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955,415.81 万元、1,031,374.83 万元、
大,公司资产规模保持稳步增长趋势。
从资产结构来看,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
的占比分别为 80.37%、74.74%、80.09%和 80.94%,主要为货币资金和存货;非
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19.63%、25.26%、19.91%和 19.06%,主要为固定资产。报
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在资产结构中的占比基本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库存现金 61.33 63.39 24.63 41.82
银行存款 838,924.20 684,440.27 439,652.43 399,327.72
其他货币资金 18,605.58 30,401.84 10,964.19 32,949.55
合计 857,591.11 714,905.50 450,641.25 432,319.09
其中:存放在境
外的款项总额
公司货币资金由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
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32,319.09
万元、450,641.25 万元、714,905.50 万元和 857,591.1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45.25%、43.69%、47.98%和 51.22%,货币资金余额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
长而增加。
其中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0 1,072.75 28,876.25
保证金
保函保证金 444.74 582.35 1,028.40 1,259.41
融资保证金 7,698.19 7,609.31 7,317.10 2,112.62
信用证保证金 - - - 13.20
合计 8,142.93 28,191.66 9,418.25 32,261.48
注:融资保证金主要系因 与富国金融、北点金融签订的融资保证金存入协议而存
入的保证金,具体情况详见本节“ (二)负债结构分析”之“11、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1,529.64 911.69 9,826.21 6,525.74
金融资产
其中:理财产品 1,529.64 911.69 9,826.21 6,525.74
合计 1,529.64 911.69 9,826.21 6,525.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 6,525.74 万元、9,826.21 万元、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致。2024 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 2023 年末减少 8,914.52 万元,主
要系公司理财产品投资赎回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账款余额 175,046.13 154,103.24 109,568.33 85,812.55
坏账准备 3,672.50 9,243.00 939.75 690.80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71,373.63 144,860.24 108,628.59 85,121.74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
收入比重
注:2025 年 6 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已年化处理。
应收账款主要是公司销售产品